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5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3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下列乐队共34人,于2008年2月6日至14日到北京朝阳公园演出。
一、葡萄牙木偶乐队1人;
二、英国疯狂疾走乐队2 人;
三、英国黄金人乐队1人;
四、瑞典乐队4人;
五、法国疯狂跷跷板乐队5人;
六、英国调皮的小机器人乐队2人;
七、阿根廷乐队2人;
八、苏格兰乐队8人;
九、斯洛文尼亚乐队9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