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粮办展[2007]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2008年度〈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粮调〔2006〕204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投资统计工作
建立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投资宏观调控、指导各地做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2006年初我们曾组织对2003~2005年三年期间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统计,为全面开展该项统计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从上次统计工作开展的情况看,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单位在统计工作中认识不到位、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统计数据不全甚至出现错误、数据分析不深入等。2007年是国家正式发布《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并安排中央投资补助的第一年。建立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度统计制度,为政府和企业投资决策服务意义重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尽快建立本地区(单位)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的工作机制,保证投资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2007年度投资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统计对象。各省、公司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等业务的粮食流通企业在2007年度具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都应填报。各省负责本地区投资项目情况统计汇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统计汇总并单独报送。
(二)统计内容。统计内容为有关企业2007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及进展情况。统计软件可从国家粮食局网站(网址://www.chinagrain.gov.cn)直接下载。
(三)报送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统计数据的同时,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对粮食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的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各汇总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正式文件(文后需附分析报告和统计数据汇总表),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上报文件和备份数据电子文本;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本。
(四)时间安排。本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数据截止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25日前将汇总数据及分析报告报送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联 系 人:王业东、高玉柱
电 话:010-63906945、63906941
电子邮箱:ssc@chinagrain.gov.cn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