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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政发[2002]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四月一日
  

     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内部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品牌初具影响,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2000年,全省文化行业(含事业部分)增加值达93亿元,占GDP的2.5%,比199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十年年均增长16%,分别高出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长速度5.9个和4.2个百分点。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2万人,比1990年增加了20万人左右。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0.9%。
  随着我国加入WTO,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省委、省政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提出“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本规划。
  一、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先进文化为内涵,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湖南的特色优势,坚持“四个统一”的发展思路,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树立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相统一的思想观念。深刻认识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使以人为本的社会服务宗旨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原则统一起来。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开发好经济属性,不断解放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先进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和均衡发展目标相统一的发展模式。有重点地引导市场需求大、竞争基础化、关联作用强的产业领域率先突破;引导经济基础好、文化特色浓、人流商流旺的重点区域率先发展;引导经营效益挂、运行机制活、历史包袱轻的文化企业率先做大。同时,依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培育发展县域文化及相关文化产业。逐步实现各个产业门类联动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共进的均衡目标。
  ——建立文化产品经营和文化资本运营相统一的运行机制。要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努力开发多层次、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持续发展精品名牌。不断创新经营、服务的手段和方式,积极促进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现代理念和现代运作模式,使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转换为适应市场需要的特色文化产品。同时要以文化资本为纽带,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把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开发结合起来,实现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综合运用投资控股、金融信贷、市场融资等手段,广泛吸引各方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关联带动效应,大力发展相关商贸、旅游、教育、会展以及文化体育用品制造业,努力延伸文化产业链,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形成规模化的发展格局。
  ——处理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相统一的关系。按照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文化产业要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发展。政府要在推动大部分具备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产业化发展的同时,继续办好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文化事业经济效益的各种方式方法,鼓励文化产业和其它产业通过各种形式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保持湖南文化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不断优化文化产业、产品结构,稳定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占有率,培育形成一批进入全国同行前列的大型文化企业,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自身规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把湖南建设成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活跃、竞争力强、影响面广的文化大省。
  ——“十五”期间,重点要进一步改革体制,重组资源,调整结构,夯实基础。基本完成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转型和政事、政企分开,初步形成若干产业发展基地和一批初具规模的现代化文化企业集团,国际文化贸易开始活跃,文化产业、产品结构适应市场能力较强,主要行业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份额稳定上升。到2005年,全省文化行业增加值达200亿元,年均增长15%,占GDP的3.5%。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2.3%。
  ——“十一五”期间,重点是全面拓展市场,加快扩张规模,发挥带动效应,建设文化强省。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完善、较为成熟,城乡文化市场全面活跃,涌现一大批国内一流的文化名人和企业家,形成若干居全国前列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湖南成为全国重要的影视、出版生产基地和流通中心,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娱乐消费和文化电子商务中心。“十一五”期间,文化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2010年,全省文化行业增加值过600亿元(当年价),占GDP的7%左右。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

  二、方向和任务
  (一)重点发展方向
  文化产业涉及面广、渗透力强、产业门类多。根据我省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在区域布局上要重点抓好长沙文化产业发展,在行业结构上要重点做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艺、体育服务等四大产业。
  1、努力把长沙建成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
  充分发挥长沙省会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洲城的特色优势,依托省、市良好的产业基础,把长沙作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形象标志,形成对全省文化产业强劲的中心辐射、龙头带动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有效整合省、市两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统一规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形成若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景区和标志性文化设施,构建湖湘特色鲜明、传统和现代文化交融、与城市发展协调一致的文化产业格局。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长沙建设成为人文精神深厚、文化氛围浓烈、文化产业发达的文化中心城市,成为国内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0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2010年力争达到300亿元,10年年均增长18%以上。
  2、加快发展四大主导产业
  ——广播影视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传播、影视产品生产发行等领域。按照“大传播、大竞争、大扩张、大生产、大发展”的整体思路,面向国内外市场,继续推进专业化制作、集约化经营、集团化管理、规模化发展。一是不断提高营销、策划水平,稳步提高广告收入。二是继续深化制播分离,全面推行制作人制,广泛吸引国内外人才、资金,大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电视剧生产竞争能力。三是加快推进电影融资、生产、放映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制、发、放一条龙,影、视、录一体化,大幅提高电影业市场化程度和整体效益。四是不断拓展广播影视节目题材、体裁、形式空间,积极发展卡通动画制作等新兴领域。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探索明星制、分帐制等方式,集中力量制作一批经济效益显著、具有重大影响、能获国内外大奖的影视剧。五是加强广播、影视节目全过程的整体营销,建立演员签约制,广泛开发无形资产、中间产品市场和后广播、后影观市场,积极拓展节日版权贸易。六是运用国际先进技术改造电视传输网络,稳步推进电视、电话、计算机三网合一,大力发展多媒体网络服务,提高传输运营收入。全省广播电视经营收入2005年达到30亿元,2010年达到70亿元,10年年均增长20%。
  ——新闻出版产业,主要包括出版发行、报刊杂志和印刷等行业。贯彻“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总体方针,继续实施精品战略。一是在出版、印刷、发行等环节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传统新闻出版事业向现代化产业的转变。二是积极调整出版产品结构,巩固中小学教育、教辅和科普、少儿、古籍等领域的品牌优势,大力拓展素质教育、继续教育、经济财金、IT技术、旅游休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积极发展图书版权交易。三是强化市场定位,突出特色经营,加快壮大报刊业。通过资本运营、品牌经营,培育1-2家进入全国十强、5-6家进入全国百强的报纸、刊物,明显提高报刊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业中比重。四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逐步实现编辑制作流程数字化、印制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加快发展电子出版物和网络新闻、网络出版服务,积极开发新型出版媒体。五是提高图书、音像制品发行现代化、网络化水平,着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网上书店,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农村、小城镇市场。到2005年,全省新闻出版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总收入、总资产过百亿。到2010年,全行业增加值比2005年再翻一番。
  ——文娱演艺产业,主要包括演出、娱乐、展览、艺术培训、艺术中介、文物和艺术品经营等领域。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增强产业意识和市场意识,加快理顺体制、机制,全面繁荣文娱演艺市场。一是积极运用股份制改造和承包、转让等多种形式,推进有条件的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作;鼓励采用剧目合作、工作室、制作体等方法,提高文艺创作、演出的经济效益。二是大力发展文化经纪、会展策划、咨询评估等文化中介组织,推行艺术经纪人制,推动文化艺术产品的策划、生产、展演和后续开发的一条龙运作、网络化经营。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外有特色的健康文娱项目,加大湖南传统文艺娱乐形式的创新力度,规范发展电子、网络娱乐,提高文化娱乐业的品位、档次和科技含量,不断营造新的消费热点。培育壮大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的文化娱乐经营企业,努力向省外市场和农村市场延伸,加快娱乐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步伐。四是继续活跃艺术培训市场,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的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包装培育一批演艺、模特明星。五是规范拓展文物、艺术品的复制、拍卖市场,发展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到2010年,使湖南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演出、娱乐、培训中心。全省文娱演艺经营收入10年年均增长20%,2005年达到90亿元,2010年达到300亿元。
  ——体育服务产业,主要包括健身娱乐、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用品经营、体育彩票等领域。以五城会和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发挥“奥运湘军”人才优势和品牌形象,广泛运用市场运作方式,动员各方投资,加快发展壮大体育服务产业。一是不断引进、创新健身娱乐、体育表演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发展体操、跳水、射击、水球、羽毛球等湖南优势项目职业俱乐部,努力建设足球、篮球等热点项目职业俱乐部,大力发展各种大众化体育俱乐部。二是充分运用品牌效应,面向国内外市场,做大特色项目体育培训产业,发展湖湘品牌的体育用品生产、经营,逐步形成1-2个具有全国影响的体育用品交易市场。三是积极创新体育彩票的运作模式,加强网点建设和宣传促销,使湖南体育彩票的融资规模进入全国前列。四是大力发展体育经纪人队伍,提高体育活动策划经营水平。五是加大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力度,通过冠名权、标记权、赞助权、转播权、广告权、供应权等多方式、多层次开发运作,建设和盘活体育设施,高效益办好五城会等大型体育会展。“十五”体育服务业年均增长20%,“十一五”年均增长35%,力争到2010年湖南体育产业发展规模进入全国十强。
  (二)主要建设任务
  1、集中力量建设四大产业基地
  一是影视产业基地。依托现有基础,创建占地过万亩的大型影视文化城——金鹰文化城,形成“一台一厂一报一社一校一司一团”(湖南电视总台、潇湘电影制片厂、湖南广播电视报、湖南音像出版社、湖南广播影视艺术学院、电广传媒有限公司湖南广播影视艺术艺员团)和“两楼、两馆、两园、两场、两店、两村、两区”(广电中心大楼和湖南广播影视产业大楼、湖南国际会展中心和长沙海底世界海洋馆、长沙世界之窗游乐园和金鹰园、广电中心大楼广场和金鹰广场、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大酒店和金鹰大酒店、专家村和高科技影视村、怡月生活小区和骏豪花园小区)的总体格局,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办成国际知名节会品牌,使金鹰影视文化城成为全国一流、面向世界的影视拍摄基地、影视文化之都、影视人才中心、影视游乐胜地,成为集生产、科技、传播、娱乐、旅游、会展、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基地。通过5-10年努力,逐步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中国影视文化城。
  二是出版、印刷基地。积极引进新型出版媒体生产、研制技术,建设2条DVD、10条CDR光盘生产线、湘音电子读物制作中心,形成国内一流的湖南出版科技园。整合新闻、出版、印刷重大项目,相对集中建设湖南新华印刷中心、湖南日报彩印中心和湖南图书配送中心。在湖南培育形成国内最大的光盘生产基地和重要的音像生产基地、出版科技研究基地、书刊印刷基地。
  三是体育竞赛、娱乐基地。以省体育运动技术管理学院和贺龙体育场为依托,以五城会为契机,高标准建设长沙新世纪体育文化城和新世纪体育文化中心,合理规划体育竞赛、训练、别墅、文化、会展、购物、旅游休闲等系列设施,建设可举办国际大型赛事、会展的综合性体育场馆、体育文化主题公园、体育用品市场、奥林匹克广场、旅游休闲中心和长沙市属文化艺术标志性工程等重大项目,使之成为现代体育文化特色突出、时代气息强烈、国内重要的体育比赛、培训、人才、娱乐基地,长株潭城市群重要的会展中心和综合性文化休闲中心。
  四是出版物流通基地。依托湖南图书城和定王台书市等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整合形成综合性出版大市场,成为销售规模、辐射能力居全国前列的出版物流通中心。
  在突出建设四大产业基地同时,各市、州要通过科学规划、社会投资,引导文化、体育企业和设施相对集中,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高品位的大众化标志性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基地或功能区。积极培育浏阳、临湘、石门、沅陵等县域文化建设基地。
  2.培育壮大十大产业集团
  一是加快壮大已成立的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出版集团、《湖南日报》报业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等四大文化产业集团。要通过完善内部运作、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项目,推动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出版集团快速成长,争取“十五”未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年收入过20亿元,资产过100亿元。湖南出版集团实现上市,年销售额过50亿元,利润总额过5亿元。加快《湖南日报》、《长沙晚报》两大报业集团实质性运作,形成以母报为龙头,集报、社、网、刊于一体的发展结构。到2005牛,《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利税过亿元,总收入过4亿元,各报总期发量过200万份。《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年利税5000万元、总收入2.6亿元,各报总期发量过100万份。
  二是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优质资产重组,在“十五”期间继续组建体育、印刷、电影、演出、图书发行、文化电子商务等六大集团。以《体坛周报》和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为依托,整合省内各种体育有形、无形资产,组建湖南体育产业集团和体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争取挂牌上市。以新华印刷集团为基础,吸引社会资本,组建湖南印刷集团。以潇湘电影厂、省电影公司为主体,组建制、发、放一体化的潇湘电影集团。以省演出公司为龙头,整合剧院、艺术团体、娱乐企业的优质资产,组建湖南演艺娱乐集团。发挥新华书店的特点优势,通过连锁经营整合省、市、县图书发行企业,组建湖南新华书店集团。以“红网”、各主要媒体网站为依托,吸引文化企业和软件企业共同参与,争取组建湖南文化电子商务集团,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网络新闻、网络娱乐和相关软件开发中心。
  此外,要以文物部门为主,多种形式整合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和文物购销经营单位,在不改变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吸引旅行社、工艺品生产流通企业共同参与,组建湖南文物资源保护和开发集团,拓展文化旅游、文物展览、文物建筑修缮、文物购销经营、文物拍卖、文物复仿制品生产等经营领域,形成规模效应。针对文化市场消费多元化的特点,引导发展个性化、特色化经营的中小文化企业群。扶持和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推动各主要产业集团跨省界、跨国界、跨行业加快扩充规模,培育2-3个总资产过300亿元、综合经营收入过50亿元、实现跨国经营的文化“航空母舰”。
  3、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
  一是突出规划建设好湘江生态经济带、岳麓山大学城和四大文化产业基地等六大区域的重点文化设施,形成独具风格、整体协调、生态优美的标志性文化建筑群。湘江生态经济带的文化设施要突出现代与古典相结合、人文与自然相交融的特色,岳麓山大学城要突出湖湘文化底蕴,金鹰文化城突出现代影视文化和欧式风格,出版高科技基地突出高新技术和印刷火化特点,新世纪体育文化城突出现代体育文化特色,出版物大市场突出传统文化与现代建筑艺术的协调统一。
  二是加快建设省群艺馆、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省民族文化园和其它城运会场馆等四大文化建设标志性工程。在强化单体建筑风格、水平的同时,注重周边环境的统一协调。标志性设施整体水平达到全国一流,力争部分达到世界一流、国际知名,以塑造湖南良好的文化形象,提高文化品位,创造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协调的良好环境。
  4、开发形成一则优特色文化旅游产品
  围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明,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依托各地独具特色的名胜古迹、文化名城、民俗风情、历史传说、名人名篇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高起点、高水平地规划、策划、开发一批文化景区和旅游文化主题,形成一批深具湖湘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增加旅游业文化品位和内涵,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带动全省各区的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开发利用好以炎帝陵、舜帝陵、城头山遗址、梅山文化等为代表的远古文明,以宁乡考古发现等为代表的青铜文化,以屈原、贾谊、马王堆汉墓、三国简牍、黔中郡等为代表的楚汉文化,以桃花源等为代表的田园文化,以岳阳楼、浯溪碑林、柳子庙等为代表的唐宋碑楼、诗文,以岳麓书院、隐山等为代表的湖湘学派,以南岳及名刹古院、洞天福地等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以土家、苗、侗、瑶族风情、南方长城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以蔡伦造纸术、湘绣、铜宫古窑、浏醒花炮、瓷器等为代表的工艺文化,以张谷英村、芋头侗寨、高椅民居等为代表的建筑艺术,以谭嗣同、黄兴、蔡锷等为代表的近代先驱,以毛泽东、蔡和森、刘少奇、任弼时、彭德怀等湘籍伟人、革命家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沈从文、田汉、齐白石、谭盾等为代表的湖湘艺术流派等一系列重要历史文化旅游题材,动员各方力量建设一批极具文化象征意义、周边环境协调统一的主题公园、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整体策划一批品位高、吸引力强的文化艺术节会展览、娱乐项目、艺术作品和工艺产品,成功申报一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逐步培育50多个极具吸引力的人文旅游景区(点),逐步形成人文与自然相互辉映、文化和旅游紧密交融的大旅游格局,推动湖南旅游在品位、层次、形象、规模上实现质的飞跃。

  三、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发展文化产业战略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文化产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体育设施、网点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和社区规划,确保建设用地。改善和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抢救民族文化遗产,扶持代表国家和区域形象的高雅艺术、竞技体育,发展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提高文化原创能力和居民文化素质。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加强文化、文化产业基础理论和湖湘文化研究,定期组织举办国际性文化产业研讨活动,积极吸引和创办一批高水平的文化节会、活动,树立湖南良好的整体文化形象。
  (二)加快步伐,推动文化产业体制创新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快建立科学管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快文化产业内部各行业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介入、相互融合,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围绕一批重要文化主题、文化理念、文化品牌和文化现象,推动电影、电视、文学、戏剧、新闻、出版、旅游等领域的联动策划、系统开发和系列发展。鼓励以市场为纽带,按照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文化机构走出省门、国门,充分利用国内外文化资源,创办各类分支机构,拓展生产和服务空间。研究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指导目录,争取在扩大文化产业对内、对外开放上在全国率先突破。建立完善行业协会,逐步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招投标制度。
  (三)拓宽渠道,加大文化产业投入力度
  在加强政策扶持、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二是把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予以优先扶持。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的文化企业支持力度,有效解决文化机构国有资产担保抵押问题,积极发展各种文化体育相关保险服务。四是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根据投资项目和领域情况,享受与国有文化机构的同等待遇。鼓励商贸、餐饮、运输、建筑、制造等产业围绕培育企业文化、树立品牌形象,扩大文化投入,策划文化活动,发展相关文化产业。五是积极探索、拓展利用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努力与世界跨国文化产业集团开展多种合作,在国家允许范围内,率先发展中外合资文化企业。六是创造条件,推动组建资产优良的文化股份制企业,争取上市融资。七是发展和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充分运用文化品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筹措资金。
  (四)广纳人才,建设一支国内一流的文化产业队伍
  实行以全员合同聘用制为主的用人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行人事代理制,逐步推行艺术工作者的自由职业化。加大本土文化经营人才和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高等教育。持续开展名总编、名社长、名台长、名编辑、名记者、名播音、名主持和名出版家评选活动,规范开展具有全国影响的相关文化活动,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化产业名人阵容。实行优惠政策和人才流动新机制,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经纪人、企业家来湘创业。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实行重奖。允许有特殊才能的文化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规范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规范管理,保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理顺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审批。完善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集中打击走私影片放映和非法出版物,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文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确保正确文化导向。制定和完善网络文化服务的地方法规,加强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

附件:湖南省文化产业2001-2010年重点项目表(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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