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07年度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05 生效日期: 2008-03-05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寿险[2008]262号

各寿险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06)5号)精神,现将开展2007年度寿险公司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我会制定了《寿险公司人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和《寿险公司分支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请各公司按照要求报送法人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并组织各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报送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
  二、开业满三年的寿险公司应认真做好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并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三、寿险公司人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公司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人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公司人机构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公司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2007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当地保监局。
  四、各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应同时列明定量指标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指标值,并根据要求对定性指标进行详细如实描述。
  五、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风险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分,并注明评分理由。其中定量指标根据指标值所处区间按比例赋分。
  六、各公司应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其中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中要求以表格形式报送的信息应以EXCEL表格文件填报,表格文件的格式应与本通知附件中表样的格式完全一致,不得改变报表形式或增减内容。表格文件表样可从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下载。
  七、各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应注明公司负责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联系。
  联系人:常存、何玉东
  联系电话:010-66286201,010-66286626
二○○八年三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