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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0 生效日期: 2000-12-20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0]9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消防工作督查组《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
              


省人民政府:
  9至10月份,省消防工作督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湖南省“九五”消防发展纲要》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地落实。近年来,特别是《消防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政府、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均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有的下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计分标准》,每年进行检查考评,奖惩兑现;有的把消防宣传教育、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等工作明确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加大消防投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装备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地采取措施切实加大了对消防的投入,加快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步伐。据统计,“九五”期间,全省新增城市公共消火栓6428座,消防站(队)23个,消防车157台。与199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67%、34.5%和56.6%。消火栓、消防站和消防车数分别完成规定任务的60%、86%和80%。

  (三)坚持依法治火,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消防法》实施后,各地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依法治火,先后9次开展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三合一”厂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今年开展的违法建筑、商贸市场、商场专项治理和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共发现各类火灾隐患4.5万处,督促整改3.6万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603家,查封349家。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研究,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多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及重点单位或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积极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的发生。l至10月份,全省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3%。
  
二、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省消防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督查情况看,当前消防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安全责任没有完全到位。二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省应安装消火栓17143座,目前仅安装了10279座。全省各种常规执勤消防车辆尚缺97辆。特别是用于抢险救援和扑救恶性火灾的抢险救援车、排烟消防车和照明车等特种消防车辆缺口较大。此外,全省还有19个县(区)尚未组建消防队(站)。三是火灾隐患仍然相当突出。如去年全省排查的1400多处重大火灾隐患,仍有700多处没有整改到位。同时,一些新建项目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四是行政干预消防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火灾事故处理、重点工程项目开发与建设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上,少数地方、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致使一些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公正处理。
  
三、今后消防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大力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岗位、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的“四定位”活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通过有效的奖优罚劣措施,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流于形式、管理松弛、火灾隐患较多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多方筹措资金,抓紧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把公共消防设施和重要消防装备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消防装备的配置维护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建设维护费用于消防设施的资金要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各地新建城区和开发区一定要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

  (三)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和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对检查发现遗留的火灾隐患,各级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采取挂牌整改、召开促改会、落实整改责任制等有力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彻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努力改善消防执法环境。各地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使人们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行政干预消防执法而造成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或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直至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五)抓紧制定“十五”消防发展计划。各级要根据本地消防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认真制定“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计划,明确“十五”期间消防发展任务和目标,并坚持每年有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进行检查考评,促进我省消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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