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2000]湘价费字第20号
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你处《关于申请核定全省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成本费用的报告》收悉。我省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从今年起,由省外生产改为你处组织生产供应,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经济负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处组织生产供应的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工本费标准如下表:
二、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成本费属于重要服务性收费,由省物价局统一审批。今后如遇国家调整考试大纲,你处应重新向我局申报成本费标准。你处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核定的上述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工本费标准为供应给学生的最终标准,属于义务教育小学阶段3-6年级代收费的组成部分。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名目再加码收费。教育系统内部的结算价格,由你处依据本通知规定,考虑流转环节的各项费用自行确定后报我局备案。
四、本批复核定的小学《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工本费为试行标准,试行至2000年底止,届期需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