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31 生效日期: 2002-07-01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5月31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2年5月31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常务委员会两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审议意见比较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案和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也可以经过常务委员会一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一般经过常务委员会一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的具体审议程序,按照《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办理。”
  二、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与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相关的决议、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
  本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