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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涿鹿县供水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4 生效日期: 2003-07-24
发布部门: 河北省张家口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张价字[2003]138号
  涿鹿县物价局:
  你县涿价字(2003)第4号文“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研究同意你县供水价格按用水构成分类调整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90元;
  2、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每吨4.00元;
  3、工商企业用水每吨5.00元;
  4、饮食服务业用水每吨5.50元;
  5、特种行业用水每吨10.00元(包括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歌舞厅、保龄球等娱乐场所用水,桑拿浴等相关服务业用水,洗车用水)。
  以上价格从二00三年八月的用水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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