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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8 生效日期: 2001-02-18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1]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初步形成了整体推进、全面公开的工作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廉政勤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是认真解决工作中的死角死面,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公开的内容,公开程度达到100%;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问题;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级政府每个重点部门的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其主要任务是:
(一)抓深入。就是在提高行政工作运行透明度的同时,重点提高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认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二)抓重点。就是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部门是各级政府的计划、经贸、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药品监督、司法、林业、水利、人事、劳动、建设、地税、工商、卫生、土地、环保、技术监督等20个部门。重点内容是项目审批、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质审查、办证审照、税费政策、监督检查、执收执罚、案件审理等10项内容。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内容实施政务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板、触摸屏、上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在抓好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精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抓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驻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完善财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标,全面推进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公开。

(三)抓规范。就是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
 一是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
 第一,抓好各级政府决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完善社会各界监督渠道。今后各级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处理的重大事项、出台的政策规章等,都要确定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抓好各级政府部门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办法。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土地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等,事先要公开资源信息的内容,事中要公开分配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事后要公开最终结果,实现全过程的公开运作。
  第三,抓好省政府各部门承诺践诺公示的规范运作,发挥示范作用。今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46个部门(含3个办事机构和3个部门管理机构)要全部完成承诺践诺公示,公布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同时,要充分利用省政府公众网站的公开渠道,把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上网,方便国内外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程序公开的规范运作。重点抓好行政收费罚没、行政审批、行政仲裁、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程序公开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与权力运用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实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运作。
(四)抓完善。就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同时还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应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已经建立政务公开公示载体的部门、派驻站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没有建立政务公开公示载体的部门、派驻站所,要尽快完成设立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办公部门牵头主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级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不仅要抓好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也要抓好下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全省上下要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省里设立5个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直接对省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负责,业务上接受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其办公地点和主要职责是:1.省直组。设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由王云岫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2.市县组。设在省政府法制办,由李培德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县(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3.乡镇组。设在省农委,由杨绍明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4.责任追究组。设在省监察厅,由董富田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起草、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违反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工作。5.考核组。设在省人事厅,由崔运宏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起草、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县以上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以办公部门为牵头单位,监察、人事、法制、农委等部门参加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各级政府的办公厅(室)。要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同志到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行政首长,既要抓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又要认真抓好分管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政务公开,要纳入所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全局之中,派驻站所要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加强督促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省政府“四政”方针的重要举措、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一起抓落实。

  (二)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本部门的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实行半年随机抽查、年终全面考核的运作方式。要把政务公开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本着下管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考核档案,实行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和公示制度。同时,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人大政协层面、企事业单位层面、社会团体层面、普通群众层面对政府、部门、派驻站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组织;完善社会监督和评价制度及实施办法。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实行政务公开或者搞假公开、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应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全部公开、已经公开的政务仍然搞“暗箱操作”、只公开一般的政务事项不公开实质内容、作表面文章欺骗上级和群众等违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县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明电(1999)36号)和中办发(2000)25号文件规定的行为,由监察机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实行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做到“六有”,即:有负责领导和工作机构,有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有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有公开承诺和监督办法,有考核指标和奖励标准,有追究办法和处罚措施。(五)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的成功经验,抓好政务公开的典型,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积极进行推广。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宣传,促进全省政务公开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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