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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2 生效日期: 2005-05-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府办[2005]7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苏州市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苏州市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入世”后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发挥政府运用专利制度推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苏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贸工作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全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建自主知识产权规模型企业培育体系。以保障经济运行安全为首要任务,建立市、县级市(区)、镇三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以企业机制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集聚为抓手,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
  (二)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确保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切实保护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三)建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提升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全市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成一支具有专业水准的知识产权工作者队伍。
  (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拥有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至2005年末,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2.7万件,专利授权量累计达到1.9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在专利申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国驰名商标达到15个,中国名牌产品达到20个,一批具有原产地名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培育省级以上名牌和商标规模企业200家,积极发展一批有苏州特色的传统版权产业以及以软件产业为龙头的新兴版权产业。

  三、试点内容
  (一)加快制定实施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
  1.组织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战略是苏州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是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关键环节,是涉及全市各行各业的综合性战略。要紧紧抓住我市加快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的有利时机,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地区在知识产权工作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加紧研究、制定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让苏州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创新的活力激情迸发。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开放性的战略,各地、企业、高校要根据实际制定各自的战略,不断总结,逐步完善。
  2.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政府职能转变、市场体系的健全结合起来。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把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作为对各市、区领导科技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乡镇科技、经济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之中。
  3.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完善市、县级市(区)、镇三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除三个老城区外,各市、区都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实施《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依法强化对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
  (二)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和保护方面的主体地位。结合苏州实际,明确重点,选择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民营高科技企业、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观能动性,帮助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指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打造品牌、占领市场、发展壮大。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战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2.促进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的建设,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引导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制定攻关计划,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实行“二次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要加强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合作,将自主开发与联合开发、开放式开发与平台式开发、技术开发与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结合起来,迅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着力推进外向型经济的“生根”战略,通过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法制环境,努力把国外高新技术和研发机构引进来。
  3.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型企业集团的培育步伐。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把知识产权纳入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真正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全市将重点选择100家企业作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重点加强指导帮助。
  (三)不断完善扶持与激励机制。
  1.建立专利专项资金。各市、区都要建立该项资金,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扶持专利的申请、推广和保护,以促进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的大幅增长。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加大对科技投入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地区科技创新有突出作用的项目和企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风险投资基金为辅的全社会投入体系,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产品的产业化。
  2.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持股与薪酬等制度,形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特点、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同时,积极引导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发明创造申请国外专利。
  3.提高知识产权在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考核中的比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精神,将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产出数量与质量,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指标和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力争每个项目都能产生出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对科技项目立项时,提高知识产权的比重,将知识产权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催生和创造知识产权,形成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载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探索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区的新思路。一是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以及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科技专业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平台等地区、单位,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面提升示范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示范园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创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乡镇”活动。三是在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建设,通过示范,产生出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值率,培育知识产权工作的新亮点。加强示范单位的信息通报,提炼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
  2.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信息、专利技术中介、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咨询、知识产权评价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方面,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建立和完善专利信息系统,加快构建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增强社会各界利用专利信息实施技术创新的能力。在国家及省知识产权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专利受理窗口,并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试点,为申请人提供简便、快速、高效的服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产业发展、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快速发展。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作用,并通过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以及网络等渠道,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与推广,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流动。
  (五)充分发挥专利信息的作用。
  1.加强专利信息网络建设。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专利信息网上检索系统,鼓励企业建立与本单位技术、产品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今后每年在5~10家企业建立行业专利信息数据库。积极支持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活动。
  2.重视知识产权信息的运用。引导企业在产品和技术开发、投资立项、技术引进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选择正确的创新目标和投资方向;在出口技术或产品前要进行出口国专利检索,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尤其是专利技术信息的分析研究,正确把握本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从而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求得发展。
  (六)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手段,充实一线人员,提高执法水平。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点抓好生产、流通、进出口等领域涉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管理。
  2.切实推进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直接担负着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强化对知识产权行业的管理;要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司法、工商、版权、公安、海关、经贸、文化、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3.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强化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
  抓住《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大张旗鼓地开展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宣传,形成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社会氛围,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使其率先成为熟悉知识产权规则、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行家里手。创新宣传思路,推进宣传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要及时宣传群众性的发明创造、青少年的发明创造,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社会基础。把培训教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对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业务骨干的培养。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工作者队伍。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与国外知识产权界和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学者互访、短期进修等活动,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成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面规划、组织推进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本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总结。

                                          苏州市知识产权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苏州市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俊生副市长
  副组长:夏嘉梅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旭东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郦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新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明生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委副主任
  凌永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敬中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卫明市经贸委副主任
  鲍寅初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鸿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方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洪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献民市农林局副局长
  王志明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吴国良市文广局副局长
  张梅市版权局副局长
  钱新中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沈天荣苏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忠兴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龙苏州海关副关长
  苏州市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周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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