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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5 生效日期: 2005-03-15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5]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对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建筑、燃气(天然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农机等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市农林局配合。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长江由南京海事局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及各区县有关部门配合。
  (三)小化工、小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乡镇企业局牵头负责,化建、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及各区县有关部门配合。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市安监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配合。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卫生局、市总工会配合。
  (八)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建工局负责。
  (九)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农林局负责。
  (十)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及各区县有关部门配合。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的基础上,对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和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并加大农村道路安全整治力度。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三湖一河”以及长江干线等重点水域进行安全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两关闭、五整顿”。在摸清底数的基础,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持关闭。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总量控制、逐步退出”的原则,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小化工、小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进行集中治理。对2004年安全评估中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破坏环境的小矿山要全部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一律关闭。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农村火灾事故多发和城市高层建筑增多、消防难度加大的情况,重点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加大投入,着力解决城市高层建筑火灾应急救援装备。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杜绝重大、特大事故,避免重大事故;确保锅炉爆炸率<0.4台/万台*年,压力容器爆炸率<0.7台/万台*年,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率<1.5台/万台*年;全市在用设备和检验率>90%。
  (六)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燃气储罐厂、气化站及加气站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燃气市场上无违法经营燃气现象,燃气管道上无违章建筑,用户家中设备无安全隐患。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以矿山企业尘肺病、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和慢性职业中毒为重点,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八)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又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村镇建设工程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九)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农机事故起数、重伤人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发牌、检审率明显提高。
  (十)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治理天然气管线上的违章建筑,重点治理40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牵头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区县、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请于3月底前将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整治的重点领域、整治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机构、主要整治措施、整治的时间进度和奖罚措施等。其中,整治目标要定性与定量结合,突出定量;要有具体的压降指标和年度目标要求。要突出行业特点,突出重点,覆盖面要广。各个专项整治在年度内力争解决1—2个突出的问题。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整治的合力。市安委办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以切实解决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实现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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