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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莱恩数字网络安防监控系统联网报警用户入网及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4 生效日期: 2000-03-14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房涉字[2000]第10号
吉林莱恩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莱恩数字安防监控系统联网报警用户入网及服务费价格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保证系统全天候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本着用户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为用户提供入网及日常所需的自动报警服务,可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入网费每户300元。
  (二)服务费根据用户类别每年度分别为:一类用户1200元;二类用户720元;三类用户360元。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用户分三类:一类为:金融财贸、财务会计、档案资料、通讯枢纽、图库、毒品武器库、重要物资仓库、饭店、酒店、宾馆、文化娱乐及繁杂场所等防火、防盗、防劫要害部位。二类为:工商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机关办公楼及其他防火、防盗、防劫部位。三类为:非营业性质的标准居民住宅。
  二、收费前向省物价局申办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三、收费时要向用户出示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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