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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解决医院赔本问题的报告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2-27 生效日期: 1981-02-27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关于解决医院赔本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办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实行按成本收费的办法,各地可先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行.医院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治病、防病、开展计划生育等项重要任务.但是,长期以来,卫生经费和基建投资太少;从卫生部门来说,曾片面强调医院是社会主义福利事业,以为收费越低,越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一九五八年以来,曾三次大幅度降低医疗收费标准,而对降价造成的亏损,国家又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此外,还由于有的商品提价,医院开支增加,致使医院长期大量赔本,越办越穷.由于大量赔钱,使医院处境十分困难,日子很不好过,突出的问题是:   房屋破旧,无力维修,不少老医院年久失修,破损更为严重,已无法修理,需要重建:仪器设备陈旧落后,不能更新,连常规设备也不配套;被服家具破烂,卫生状况很差,许多城市大医院都没有住院病人穿的衣服,许多地、县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服都保证不了,许多公社卫生院只有一个光板床,被褥都没有,全靠病人自带,卫生条件没有保证;医疗、生活用房十分困难,全国每年需要住院的病人五千万,但医院只能收容二千五百万人次;职工生活用房二十年来国家很少投资,职工宿舍奇缺.这种情况对群众疾病的防治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对四个现代化建设都是很不利的.由于当前国家在经济上还有困难,不可能过多地增加卫生经费,又不能增加群众负担,经过反复研究,建议目前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实行按不包括工资的成本收费,门诊挂号费职工个人除按现行标准交费外,超过部分分别由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报销;对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收费标准不变.实行这个方案,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需要增加一些开支.初步匡算,全国公费医疗经费约需增加九千万元,由地方财政负担.劳保医疗经费约需增加二亿六千万元,由企业单位分担.实行这个办法后,全国医院还要赔本,但终究比现状有所改善.卫生部门实行以上办法后,建议各地不要减少对卫生事业费的安排.医院实行两种收费标准,需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卫生部门要与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很好地商量确定.为了妥善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在实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先在一、二个地区或城镇进行试点,并要做好宣传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以上报告如可行,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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