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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2 生效日期: 2005-08-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2005]145号

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8月22日

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2005年3月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实现防震减灾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贯彻国务院提出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即: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我市防震减灾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地震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加快我市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一)加快我市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建设步伐。在梅林、蛇口、大鹏、宝安、龙岗等地建设5个地震台站,组成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力争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对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十一五”期间,还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设深井、海洋及卫星观测系统,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
   (二)启动强震观测工程建设。在蛇口、龙华、观澜、福永、龙岗、大鹏等地,利用政府物业、公共绿地建设6个强震台。市民防部门要抓紧落实强震观测站的位置,争取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此外,市民防部门还要会同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的调查工作,并依法责成业主规划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三)加强震情分析研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我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加强地震监测。建立震情会商制度,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做好短期和临震预报。
   2.根据上级制定的地震信息发布办法,建立我市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灾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适时适度地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三、强化震灾预防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一)做好《深圳市民防建设“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防震减灾目标、工作重点与政策措施。
   (二)继续推进深圳经济特区震害预测和防御对策系统建设项目。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陆续开展基础资料调查和各子项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争取2006年前完成全部项目。
   (三)组织开展我市地震活断层调查工作。市发展改革、民防部门要抓紧深圳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的立项和前期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
   (四)完善群测群防网点,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在全市各街道和大型社区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一体化建设。在野生动物园、光明农场、益力矿泉水厂等地开展动植物、地下水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入开展包括防震减灾在内的民防知识公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市民防部门要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等部门制定全市民防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制作和购置各类宣传作品,开展民防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逐步在每个区建立一所民防科普示范学校。将民防宣传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体系,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民防知识宣教工作。“十一五”期间,建成多功能的深圳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

  五、进一步做好民防应急工作,完善民防应急指挥救援体系
   (一)修订我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的实际,修订我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同时编制或修订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
   (二)加强应急工作检查,搞好应急培训和演练。要组织专项应急预案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确保临阵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组织和协调。市民防部门在震情和灾情报送、组织和协调全市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救援等方面要加强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沟通与合作。
   (四)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收集应急基础数据,结合市民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尽快建成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并充分考虑与市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的兼容、对接,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五)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按照“两防一体化”和“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精干高效、反应灵敏”的原则组建一支兼容地震、人防和核事故应急的民防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市民防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编制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利用城市的广场、绿地、公园等,规划设置必要的紧急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深圳市地震局
二○○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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