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林业部关于加强对美国白蛾检疫和防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2-14 生效日期: 1981-02-14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农业部、林业部《关于加强对美国白蛾检疫和防治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贯彻执行。一九七九年以来,在辽宁省丹东、宽甸、东沟、凤城、岫岩、本溪、五十多种林木、果树及农作物受害。其中以苹果、李、桃、山楂、海棠和唐槭、桑、白蜡、杨、柳、槐等受害最重,有的叶子全部被吃光,全株枯死。
  美国白蛾是一种杂食性害虫。据国外报道美国白蛾能危害二百多种植物,繁殖力强,每年可向外扩散三十五至五十公里。现在美国白蛾已进入辽南苹果产区新金县,如不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扑灭,将对我国农业、林业和城镇绿化工作带来严重后果。根据辽宁省一年来防治的经验,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必要的机构。辽宁省和疫区的市、县分别成立封锁扑灭美国白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省设立美国白蛾防疫站,具体负责检疫和防治业务,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特别是有关生物防治的研究。防疫站在行政上由辽宁省农办领导,业务上受辽宁省林业、农业局(厅)指导。将辽宁省目前已经发生美国白蛾的九个市、县划为美国白蛾疫区。疫区内的市、县、社成立防治专业队,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查、预测预报、检疫和防治工作。
  二、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封锁疫区,防止美国白蛾蔓延扩散。严禁从疫区调出果树、林木、柞树、桑树等苗木及其繁殖材料。从疫区运出木材、新鲜果品和蔬菜(包括包装物),必须经过检疫检验或消毒处理。经确认不带美国白蛾,才发给检疫证书外调。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部门凭检疫证书办理托运手续,否则拒绝承运。与疫区相毗邻的桓仁、新宾、抚顺、立新、辽阳、海城、营口、盖县、复县、金县等市、县(区)划为保护带,严防美国白蛾蔓延传入。在害虫活动季节,设专人加强巡视,一有发现,立即予以扑灭。在保护带与疫区相邻的交通要道设立检疫哨卡查核检疫证书,设置消毒工具,做好必要的检疫和消毒处理工作。检疫哨卡的检疫人员应有统一标志,由省指挥部统一发给,对来自疫区的一切车辆有权检疫,发现美国白蛾有权处理(包括就地消毒、停运、卸货、退货、吊销司机执照等)。
  三、疫区内各市、县要采取紧急措施,动员群众用人工、药剂或生物防治等各种手段,不失时机地进行突击防治。铁道、交通、城建、部队、农场、林场以及生产队,各自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治工作。
  四、辽宁省其他市、县以及邻近的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内蒙古天津北京等省、市、自治区,每年在美国白蛾发生期要调查一至二次。发现害虫,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灭,并报国家农委和农业部、林业部。
  五、美国白蛾检疫、防治和科研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一九八0年中央财政拨给省的白蛾防治专款,一九八一年继续使用,不得挪用,不足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协商解决。
  六、农业、林业、铁道、交通、农垦、煤炭、城建各部、局以及部队和有关省、市、自治区都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美国白蛾的检疫和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植物检疫规章制度。
  中国林业科学院和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要组织力量,加强防治美国白蛾的科学研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