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政函[2001]99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唐政呈(2001)6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丰润县人民政府和玉田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玉田县人民政府和遵化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县人民政府和迁西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开平区人民政府和丰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路南区人民政府和开平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迁西县人民政府和丰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遵化市人民政府和丰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县人民政府和新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润县人民政府和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迁西县人民政府和遵化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乐亭县人民政府和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新区人民政府和丰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南市人民政府和路北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南县人民政府和古冶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开平区人民政府和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古冶区人民政府和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润县人民政府和丰南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路北区人民政府和路南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迁安市人民政府和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古冶区人民政府和丰南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路南区人民政府和丰南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路北区人民政府和丰润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新区人民政府和开平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南市人民政府和滦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路北区人民政府和开平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开平区人民政府和丰南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县人民政府和滦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古冶区人民政府和开平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南县人民政府和乐亭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南市人民政府和汉沽农场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迁西县人民政府和迁安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丰南市人民政府和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滦南县人民政府和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确定的33条行政区域界线。请上述县(市、区)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内容,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以利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便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