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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土地执法工作和实行“两制”情况的评议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17 生效日期: 2001-11-17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傅双建关于土地执法工作和实行“两制”情况的报告,结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土地管理执法检查情况,邀请64名人大代表参加了评议。
  会议认为,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一法两条例”,特别是今年开展土地管理执法检查以来,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认真扎实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目标明确,真查实纠,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土地管理执法人员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了执法主体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二是加大了土地管理法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社会土地基本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三是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曝光了一批违法占地大案、要案,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机制,增强了土地管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执法水平。五是加大了土地管理工作力度,依法审批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开发和整理土地,基本实现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大力开展土地内涵挖潜,盘活城市存量土地,集中整治“空心村”和砖瓦窑,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土地储备制度,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会议指出,省国土资源厅在土地执法和实行“两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估计过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土地管理法法规宣传不到位,致使一些干部群众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珍惜土地资源和保护耕地的意识不强,违法施政、非法占地、破坏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的地方土地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有的地方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有的司法机关对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率低,难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三是土地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与法律法规配套的规章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四是基层土地管理体制不顺,一些乡级土地管理所(站)在执法工作中没有摆脱地方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影响了执法监察效果和查处违法案件的力度。五是有的土地管理执法主体“两制”不完善,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一些土地违法案件和执法过错责任没有及时查处和追究。
  会议认为,我省土地资源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经济建设和人口增长,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土地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开发土地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要来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土地管理法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土地管理法法规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对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土地管理,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各级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制度,强化规划对各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作用,防止违法批地、非法占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空心村”治理和砖瓦窑复垦的力度,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并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盘活存最土地,管好用好现有土地资源;要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土地执法工作,尤其是监察、城建、规划等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主动配合土地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打击土地违法活动的强大合力。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坚持查处违法事件与查处责任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相结合,行政制裁与刑事制裁相结合。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决克服“重查处、轻预防”的现象,加强巡回检查,运用有效手段,对重点区域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视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努力把各种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执法水平。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土地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责任心、使命感,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考核制度,实行持证上岗。要理顺基层土地管理体制,切实做到既管事又管人,上下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的土地管理执法队伍。

  四、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保障土地管理法法规的贯彻实施。要针对我省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土地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制定《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建立农村用地新秩序;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制”,促进依法行政。省国土资源厅要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两制”落到实  处。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对土地管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增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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