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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2 生效日期: 2006-05-12
发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教办体[2006]7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有关要求,2005年我省学校较好地完成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全省上报测试数据并被确认和采用的有1835所(其中高校53所),占应上报学校数的16.77%,上报率排在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之后列全国第三,省区第一,受到了教育部体卫艺司的表彰。但全省各市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宁波、舟山上报率已达60-70%,而个别市尚未达到5%,高校除了两所由于特殊情况要求推迟施行,尚有21所本、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未完成测试上报任务。部分学校因数据不符合要求(主要问题是:身份证号和学校代码填写不规范;必测项目缺项,上报项目没达到五项;一校多校区只能报其中一个校区,数据不全;仪器厂家软件与上报工具无正式接口导致的数据不能上报等)未被采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报送200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0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方法
  凡已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均应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直接将本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报送至教育部“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简称“国家数据库”),“国家数据库”网址中文域名为: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为:www.csh.edu.cn。同时将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经统计后,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办法,将统计数据报送至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尚未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校,继续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测试项目进行测试,将统计数据报送至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各学校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统一使用由教育部信息中心制作的“国家数据库”上报工具软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服务系统”(简称智能版软件)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服务系统手工版”(简称手工版软件)。
  二、数据报送学校的比例和年级
  各市2006年报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学校应不少于本地区学校总数的50%,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增加报送测试数据学校的比例;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应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上报测试数据。
  2006年各学校报送测试数据的年级(以2005年新学年计算)为: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大学二、四年级。
  九年一贯制学校、“五四”制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数据报送时间
  请各市教育局于2006年6月1日前,将确定的本地区2006年报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学校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邮箱地址:moetiyu@126.com)和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邮箱地址:xujj@zs510.com)。
  各学校的测试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学期内安排,正式报送测试数据的时间自2006年6月1日始至2006年8月31日止。
  四、学校注册和数据软件
  每个学校在上报数据前必须先注册,由此获得统一分发的学校代码;网上注册时增加相对应的年级选择;中国学校体质健康网上有可供下载的数据库合并工具,可实现多校区测试成绩合并;软件必须升级才能上报,以光盘的版本号(大学版1.0、3.0、中学版1.0、3.0、小学版1.0、3.0、手工版)为区别下载相对应的升级补丁www.csh.edu.cn。
  五、数据报送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高校和各市教育局要认真总结2005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报送工作,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相关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认真部署、积极落实本地学校2006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的报送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培训。各学校要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测试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报送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20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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