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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桐庐县淳安县为杭州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3 生效日期: 2006-02-13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6]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县(市)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切实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明显转变,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5号)精神,经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对桐庐县、淳安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市政府决定,命名桐庐县、淳安县为杭州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希望各地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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