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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09 生效日期: 2005-05-09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05]91号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5月9日)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全面推进。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提高执政能力、努力建设和谐四川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权益的重大问题,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多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使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基本满意,为实现建设和谐四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深入开展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二)重点环节。
  1.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狠抓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把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和儿童食品、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作为重中之重。
  2.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3.打击商业欺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活动,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非法敛财行为。
  (三)重点市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各电脑城、各大书店及电器商城、各类广告传播媒体等。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30号)精神,按照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好5次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第1次(2005年4至5月):开展食品消费重点场所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2次(2005年6至7月):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3次(2005年9至10月):开展查假冒伪劣食品源头、端制假售假窝点的联合执法行动。第4次(2005年11至12月):开展生猪屠宰市场的专项整治。第5次(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集中整治和检查食品流通环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2.健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尤其要在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和儿童食品、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强化行政执法、纪检监察与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及时曝光大案要案,狠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着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名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4.巩固全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成果,加强认证后企业日常监管,坚持回访制度,确保认证质量;巩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的成果,加强药械检验的信息交流,形成反应迅速的检验、稽查联动机制;抓好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
  (二)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按照既定部署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制度,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实行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盗版光盘和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2.做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工作。继续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沟通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行政能力,解决知识产权确权和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的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注册、使用自己的商标,培育和维护商标信誉,形成和增强以自有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力。
  3.组织好2005年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加强对内教育和对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继续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培养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4.今年内完成市(州)一级政府部门办公软件正版化的任务。
  5.省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加强我省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1.由省工商局牵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重点是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以及化妆品的虚假违法广告;夸大增产、杀虫等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广告以及故意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宣传产品、误导公众的广告。探索建立广告监管的公告制度和广告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篡改审批内容或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司法途径严肃查处;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电局要强化对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发布广告行为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审查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对篡改审批内容或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审批部门要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要做好医疗广告的发证审批工作,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宣传内容的监管,配合工商部门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省通信管理局要配合省工商局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互联网信息和电信服务提供者依法进行处理。建立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机制,研究制订规范和打击各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的商业欺诈行为的措施和办法,严厉惩处以诈骗为业、连续作案的违法犯罪团伙。
  2.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工商局配合,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重点是加大对企业不规范促销、虚假打折和降价、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打击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特许经营为名开展的非法传销活动;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展会进行欺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结合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公布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涉嫌诈骗的企业“黑名单”。
  3.由省卫生厅牵头,打击非法行医,巩固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继续巩固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对其他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1.由省农业厅牵头,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以促进放心农资供应为核心,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从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抓打假治劣并重转变。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切实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保护农民的利益。做到“三到位一加强”(政策到位、服务到位、投入到位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2.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狠抓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推进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对优势矿产资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坚决打击矿业开发中非法开采、浪费资源、违法转让等各种违法行为。
  3.由省建设厅牵头,继续整治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综合措施稳定房价;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中介行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兑付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周密制订方案,完善兑付方式,建立农民工工资兑付保证金制度。
  4.由省文化厅牵头,整顿文化市场。要将打击制作、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对“黄”、“非”等社会毒瘤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全省出版物市场的健康发展。
  5.由省旅游局牵头,大力整顿旅游市场。坚持狠抓中心城市、精品线路、旅游基础设施、环境条件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营造旅游发展软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旅游市场。加强“五一”、“十一”和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6.由省安监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安全运输工作,确保群众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治本之策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进信用法规和基础标准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设立信用评估管理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披露的奖励与惩戒、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等途径,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配合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开展全省范围的“诚信兴商”活动,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及时提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议。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细化有关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查处在市场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切实防止并纠正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行为,对内外勾结、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纵容犯罪的执法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和完善行政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作重心下移,特别要落实市、县、乡、镇政府的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失职必究。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尽心竭力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机制。对实行地方保护或部门保护、干预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影响公正执法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省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积极完善基础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标准化体系,运用现代化技术强化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统一规范检测的方法,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共享。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遏制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领导,促进整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各级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整规工作,促进整规队伍建设,按时完成整规3年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整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省整规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和谐四川宏伟目标的民心工程。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舆论新闻媒体跟踪监督的合力,形成市场经济秩序正气风行、不法行为无处藏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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