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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贺兰山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3 生效日期: 2003-05-01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费发[2003]82号
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的请示》(宁贺管发[2003]19号)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宁价经发[1999]143号)的规定,结合近年来森林公园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各项基础设施,旅游环境大为改善的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现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由现行的20元/张调整为30元/张,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游客及10人以上的团队可实行优惠票价。
  二、价格调整后,望森林公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开发新的旅游项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接到此通知后,需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四、本通知自二00三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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