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商发[2001]85号
银川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审核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标药品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单位,本通知公布的价格在该院首先执行,其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参照执行。
二、本通知公布的价格,执行单位要按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外公示,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跟踪检查此价格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物价局反映。
四、本通知自2001年6月1日起执行。
附: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标药品零售价格表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标药品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