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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烹饪协会关于举办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7 生效日期: 2006-03-27
发布部门: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烹饪协会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赣劳社培[2006]14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文件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高劳动者就业与创业的能力,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楷模,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并为组织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举办全国性的技能竞赛选拔参赛人员,拟决定在全省举办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及职业:
  竞赛名称为:
  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
  分为:
  1、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现代加工技术分赛,竞赛职业为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工具钳工。
  2、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赣菜烹饪技术分赛,竞赛职业为中式烹调师。

  二、承办单位: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

  三、竞赛依据:
  以国家颁发的《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工具钳工》和《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依据。

  四、参赛对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竞赛要求以及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要求,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
  1、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普通高校的教职员工,下岗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从事上述竞赛职业工作的从业人员均可参赛。
  2、江西省境内的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培训学校的在校生。
  其中: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现代加工技术分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二个竞赛组别。
  1、职工组:凡年龄在22周岁以上(即1984年7月31日前出生)的社会参赛者。
  2、学生组:凡年龄在22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的在校生。

  五、竞赛方式:
  1、本次竞赛均分为技术理论考试(闭卷笔试)和操作技能现场考核。加工中心操作工和数控车工还须增加数控加工编程考试。
  2、竞赛试题均由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有关模拟试题将在“江西职培网(http://www.jxzp.gov.cn)”上公布。
  3、命题范围:命题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量具使用与维护、设备使用与维护、典型工件加工技术、饮食营养与卫生知识、饮食成本核算知识、厨房安全操作、劳动保护与安全常识等。
  4、成绩计算:
  (1)加工中心操作工和数控车工:技术理论知识考核占总成绩的40%,编程考核占总成绩的20%,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工具钳工和中式烹调师:技术理论考核占总成绩的30%,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0%。

  六、竞赛日期与地点: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选拔赛由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职业院校自行组织进行。选拔赛须在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中式烹调师职业的选拔赛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向竞赛组委会推荐各竞赛职业和各组别的前三名选手参加决赛。
  2、本次决赛定在2006年8月举行,中式烹调师职业的决赛在5月举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现代加工技术分赛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4、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赣菜创新烹饪技术分赛在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举行。

  七、表彰与奖励:
  根据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由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烹饪协会进行联合表彰,并设置以下奖项:
  1、对获得本次竞赛各职业第一名的获奖选手由江西省总工会颁发“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学生组不设此项奖励。
  2、对职工组中获得本次竞赛各职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获奖选手由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中式烹调师职业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江西省烹饪协会授予“江西省烹饪名师(大师)”称号;对获得第一名至第五名的选手由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本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是技师的则晋升为高级技师,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由竞赛组委会给予各职业前五名获奖选手一次性物质奖励。
  3、对学生组中获得本次竞赛各职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获奖选手,若其已有竞赛职业的高级证书则由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若无高级证书则由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由竞赛组委会给予各职业前三名获奖选手一次性物质奖励。
  4、对获得中式烹调师职业竞赛的第四名至第十五名的选手由江西省烹饪协会授予“江西省优秀厨师”称号。
  5、对本次竞赛中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得分均达60分以上的合格参赛选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
  6、对本次竞赛获奖的选手均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对参加决赛的选手均颁发“优秀选手”证书,对组织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旗。

  八、组织领导:
  1、为充分做好本次竞赛活动工作,成立“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竞赛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具体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1)。
  2、各设区市、各单位可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和竞赛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的选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竞赛经费来源:
  选拔赛经费由各举办设区市和单位自筹解决,决赛经费由组委会负责筹措。为维护本次竞赛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不宜向企业、学校等单位收取赞助费。

  十、联系方式:
  1、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联系电话:0791-6210722。
  2、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现代加工技术分赛区办公室(简称现代加工技术分赛区办公室)设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791-8123668。
  3、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赣菜烹饪技术分赛区办公室(简称赣菜烹饪技术分赛区办公室)设在江西省烹饪协会,联系电话:0791-6214913。
  4、监督与举报电话:0791-6217020。
  5、网址:江西职培网(http://www.jxzp.gov.cn)。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烹饪协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 誉 主 任: 张海如   江西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熊盛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主 任 委 员: 张  勇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委 员: 刘奇兰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  骥   江西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青华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钱汝兴   江西省烹饪协会会长
  委       员: 张小岗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张才福   江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万家明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餐饮服务处处长
  冯观安   江西省烹饪协会副会长
  单津辉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  明   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副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主      任:  张小岗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副  主  任:  谈仲华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副调研员
  邱欣群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主任科员
  段  浩   江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黎  勤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餐饮服务处主任科员
  胡  平   江西省烹饪协会副秘书长
  李坚利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胡孝忠   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办公室主任
  成      员:  谢忠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科员
  淦  勇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科员
  张曾菊   江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主任科员
  黎  勤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餐饮服务处主任科员
  胡  平   江西省烹饪协会副秘书长
  贾江涛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陈智刚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学院院长
  涂序凤   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教授
  刘  勇   江西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考试中心主任
  附件2: 江西省2006年'创业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报 名 登 记 表
  NO.
  参赛职业                              参赛组别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二寸免冠黑白照片)
  专 业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身份证号 手    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或特长介绍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单位: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参赛组别'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社会个人参赛则填写'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在职个人参赛'中的某一项,列为'职工组';在校学生均填写'学生组'。
  2、'工作单位'栏填写职工所在单位或学生所在学校系(学院);'联系电话'填写单位电话和个人手机(小灵通);
  3、'推荐单位意见'栏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在职个人参赛均须由当地市级劳动保障局推荐;单位组织参赛、在校学生参赛均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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