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政发[2003]95号
苏州、南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实施省委、省政府沿江开发战略,推动区域共同发展,根据《苏州南通两市沿江开发互动合作备忘录》有关精神,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互惠互利、互动双赢'的原则,两市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苏州南通沿江开发协商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卫泽 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丁大卫 中共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汪国兴 中共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袁静波 中共南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成 员:朱 民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邵建林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徐美键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敬中 苏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黄 钦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张文根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陆留生 苏州市交通局局长
黄雪球 苏州市水利局局长
刘 涛 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高福民 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
陈铁民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沈文娟 苏州市旅游局局长
施广华 苏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 翔 中共张家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王建康 中共常熟市委副书记、市长
浦荣皋 中共太仓市委副书记、市长
朱 晋 南通市政府秘书长
江治学 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吉平 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蔡树东 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董菊卉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 旭 南通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屈宝贤 南通市交通局局长
施伯香 南通市港务管理局局长
严君毓 南通市水利局局长
羌 强 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梁 戈 南通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其林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有珩 南通市旅游局局长
陈玉书 南通供电公司总经理
周铁根 中共如皋市委副书记、市长
葛 亮 中共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汤仲飞 中共海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雪峰 中共崇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王 平 中共港闸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德新 中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协商会议作为互动合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机构,实行例会制度,一年召开两次会议,在南通、苏州各一次,通报两市沿江开发情况,及时研究协商、解决跨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协商会议在两市计委分别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苏州方办公室主任由范敬中同志兼任;南通方办公室主任由李吉平同志兼任。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