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5]服332号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泰宁地质公园各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明价[2005]155号)收悉。泰宁县于2005年2月经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评审通过世界地质公园称号。鉴于该县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中投入了大量资金对景点进行了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经研究,除金龙谷景点门票价格外,原则同意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泰宁地质公园各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明价[2005]155号),现将各景点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泰宁古城景点门票价格为30元/人次,景点内包括尚书第、李氏宗祠(金湖风情演艺馆)、红军街、红军总部、状元文化广场、“千年赋”铜雕群等景观。
二、核定金龙谷景点门票价格为40元/人次,景点内包括金锁关、一线天、悬天峡、金色爬壁、二线天、三线天、弥勒崖、天穹岩、天星岩、地裂、通天峡、去崖岭、雁栖湖、紫去崖、天书、将军岩、倚天剑、千佛岩、祈天峡等景观。
三、核定地质博物苑景点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
四、核定九龙潭景点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含竹排),潭内乘坐竹排景点包括应龙峡、狐狸峡、面人、玉龙岩、龟跃岩等景观,潭内陆上景点包括九龙神堂、风劲石、根抱石、生命之门等。
上述门票价格收入除主要用于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正常经营管理等支出外,还应用于遗迹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科学、科普研究推广等。
本批复自2005年7月20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再报我局核定价格。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