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对湖南高院关于《合同法》生效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4 生效日期: 2003-09-04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发布文号: [2003]执他字第27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湘法执行他字第05一l号《关于(合同法)生效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关于应当按照黄松有副院长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淡会上的讲话精神处理的倾向性意见及理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