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惠安崇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5 生效日期: 2005-04-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5]135号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福建惠安崇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4)306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惠安崇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毗邻惠安县崇武半岛东部半月湾3.94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惠安县崇武水族馆。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