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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利用互联网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9 生效日期: 2006-06-0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体[2006]32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利用互联网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6)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引导和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网上艾滋病防治知识学习与答题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关于利用联网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6)25号
  为宣传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央电化教育馆决定于2006年7―9月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举办“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为青少年学生和教师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供快捷、方便的途径。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引导、动员师生积极参加网上艾滋病防治知识学习,并参与答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活动时间: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2、参加对象:大、中学生。
  3、活动方式:网上答题。
  请在活动期间登录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www.health.cbern.gov.cn)相应栏目,阅读和学习有关知识,并按照要求参与答题。
  4、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组织奖若干;个人奖若干,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纪念奖。
  5、评奖办法
  (1)根据当地参加活动的人数、答题及格率二项指标确定组织奖名单。
  (2)根据个人得分确定个人奖名单。如果同分数人数多于各奖项名额,则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获奖者。
  6、结果公布
  活动结束后(拟于10月下旬)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公布活动结果,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寄送奖品。
  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海霞(010―62780789―524)
  张冰(010―82335065)
  柴海鹰(010―6609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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