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价电传[2003]27号
各市物价局:
为促进防治“非典”商品生产、保障供给,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口罩、消毒液等与防治“非典”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发改电字[200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生产口罩和消毒制剂的主要原料实施临时干预。实施干预的主要原料暂定为:卫生纱布、三氯异(气+青)尿酸、次氯酸钠、冰醋酸。省物价局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干预品种,各地需要增加干预品种的应上报省局,经批准后实施。
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对原材料生产企业实行利润率控制,对原材料经营企业实行差价率控制,也可实行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制度。
三、各地要从大局出发,继续采取切实措施,既要控制相关立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又要鼓励增加生产,促进流通,保证市场供应,为保障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各地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