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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今冬明春建设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0 生效日期: 2005-10-20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武政办[2005]125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今冬明春建设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今冬明春建设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建设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的指示精神,现就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今冬明春建设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施 7 大类 27 个项目建设,2006 年基本形成保护区主要景区道路交通系统;基本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资源得到整合和提升;村湾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旅游功能进一步完善;建成“山林一体、山水共生”,具有自然、生态、清新、野趣特色的城市森林保护区。
  完成道路景观林带房屋拆迁面积 150663 平方米;综合改造 316国道 2700 米;新建森林大道 11800 米;人工造林 14679 亩、封山管护森林 8688 亩、飞播造林 10000 亩;建成森林防火适时监控体系;对 3 个行政村和 2 个自然村进行改造改制,搬迁房屋面积 52000 平方米;启动建设主要景区的旅游、环保等配套设施。

  二、主要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316 国道林带建设征地拆迁
  1.征地:316 国道 4 公里段(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至青王公路路口,下同)征用 集 体 土 地 面 积 348 亩,其 中 九 峰 村 150 亩、群 英 村 68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130 亩,2006 年 1 月底之前完成。
  2.房屋拆迁:316 国道 4 公里段拆除道路两侧房屋面积 150663 平方米,其中九峰村 40363 平方米、群英村 35000 平方米、马鞍山森林公园 75300 平方米,2006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
  上述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廖家本、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
  (二)道路建设
  1.道路综合改造:316 国道 4 公里段长度 2700 米的沥青加铺、人行道和路灯改造,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
  2.分车隔离带绿化:316 国道 4 公里段分车隔离带绿化 20000 平方米,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
  3.新建道路:建设森林大道长度 11800 米,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
  上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责任人:李永平;配合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
  (三)造林绿化
  1.道路景观林带绿化:316 国道 4 公里段道路景观林带造林绿化面积 348 亩,其中九峰村 150 亩、群英村 68 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130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2.宜林地造林:面积 3131 亩,其中洪山区 1258 亩、东湖开 发 区320 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1553 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3.拆迁地造林:面积 1475 亩,其中洪山区 1149 亩、东湖开发区 35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291 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4.滨湖湿地景观林带绿化:造林绿化面积 333 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夏汉山。
  5.退耕还林:造林面积 5004 亩,2006 年月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苏霓斌;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6.村湾植树:造林面积 503 亩,其中洪山区 413 亩、东湖开发区 24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66 亩,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7.山体补绿:面积 1878 亩,其中洪山区 1448 亩、东湖开发区 160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270 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8.林相改造:面积 2007 亩,其中洪山区 1784 亩、东湖开发区 38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185 亩,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9.封山 管 护:对现有山林全面封育,面积8688亩,其中洪山区4846 亩、东湖开发区318亩、马鞍山森林公园 3524 亩,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苏霓斌、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10.飞播造林:面积 10000 亩,2006 年 3 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苏霓斌;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四)村湾改造
  1.搬迁型改造:整体搬迁群英村,征地面积 1707 亩,搬迁房屋面积 37000 平方米;完成钢铁村改制;部分搬迁马鞍山森林公园山后毕、梁章 2 个自然村,搬迁房屋面积 15000 平方米,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责任人:刘行念、夏汉山;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2.实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对新跃村实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苏霓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五)综合整治
  1.东方水泥公司改造: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一期工程。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廖家本;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2.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围墙内植物调整:补植面积 12000 平方米,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刘行念。
  3.马鞍山森林公园内部整治:2006 年 6 月底之前完成 50 座零散坟墓迁移。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夏汉山。
  (六)旅游建设
  1.马鞍山景区建设:建设水乡泽国、绿茵逐趣、远足小径等景点、游人村项目、旅游解说设计与标识系统,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夏汉山;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2.九峰山景区建设:改造森林动物园、建设旅游解说设计与标识系统,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廖家本;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3.王家店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商店、餐厅,改造花卉市场等,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廖家本;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七)资源环境保护
  1.森林防火适时监控体系建设:建设大王峰、石门峰监控探头,森林防火中心机房等,2006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洪山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刘建国、苏霓斌。
  2.武汉军械士官学校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 1座,占地面积 250 平方米,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协调责任单位: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刘行念;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污水处理站建设:建石门峰、太渔桥二级污水处理站 2 座,占地面积各 100 平方米,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责任人:廖家本、夏汉山;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4.污水管网建设:建设马鞍山至九峰一级排污管网长度10500米,2006 年 12 月底之前建成。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责任人:李永平;配合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完善工作方案。以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指导,完善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划设计组织建设。
  (二)大力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造林绿化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责任单位要发挥现场分指挥部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靠前指挥;要成立征地拆迁、造林绿化、村湾改造等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作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各项准备,确保如期完成今冬明春工程建设任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建设指挥部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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