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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县)房地局、住宅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建设郊区征地安置住房示范项目的通知》(沪房地资镇[2004]258号)的要求,经过对闵行区上报项目的审核,确立以下项目为第二批郊区农民动迁配套商品房示范项目:
闵行区华漕镇203号地块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上海九韵置业有限公司建设)
请以上配套商品房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项目整体建设水平,为本市郊区农民动迁配套商品房建设起到示范作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引导,完善有关政策,指导和带动本市郊区农民动迁配套商品房建设的面上管理工作,推动郊区动迁安置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