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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开始办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2-04-23 生效日期: 1982-04-23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
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
  全国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筹备组,两年来在铁道部和各级铁路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已基本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即可正式开始办案。现将几个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定于一九八二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办案。
  二、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办理审查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提请起诉的刑事案件和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法纪、涉外等现行案件。五月一日以前的上述案件,仍由原承办单位办理。
  三、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办案后,要主动同地方检察院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予以支持,协助各级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好各类现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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