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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容环卫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发展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2 生效日期: 2005-12-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容环发[2005]194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的“十一五”规划,促进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的新一轮发展,经过市、区(县)两级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的多次讨论修订,编制完成了《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纲要》的实施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确定和细化区(县)及各直属单位“十一五”期间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市、区(县)都要建立推进实施《纲要》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纲要》的贯彻真正落到实处。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发展纲要
  “十一五”时期,上海将举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宗旨,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和资源节约型城市的步伐,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巩固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五”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机制转变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和城管执法系统新一轮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十五”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回顾
  1.“十五”期间,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建设党委、市建委的指导下,坚持“连续性、稳定性、开拓性”相统一的原则,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市容环卫综合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市、区两级市容环卫政府管理部门和作业服务单位基本分离,事业性作业(经营)服务单位转制改革平稳有序完成,市场主体正在形成;市、区、街道(镇)三级行政管理构架基本确立。
  2.市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管执法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构架的形成和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的建立,大大拓展了市、区两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发挥,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合力和良性互动的局面正在形成。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一批适应新情况的市容环卫法规、规章相继颁布和修订,行政许可行为得以规范,宏观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推动作业服务市场形成和政府有效监管打下了基础。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全面推进。自2000年本市部分区先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至2005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成立,市、区、街道(镇)三个层面的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初步形成。围绕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加大了城管综合执法力度,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有了一定幅度下降,城市管理秩序有了好转。
  4.市容景观、固废处理、城市保洁三大管理系统基本形成。城市夜景灯光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户外广告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容环境“示范、规范、达标”区域建设和市容环境薄弱环节综合治理已显成效。固体废物管理范围进一步拓展,源头减量措施逐步见效;垃圾焚烧发电厂、生化处理厂、填埋场和大型垃圾中转站等一批现代化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大大提升了上海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城市保洁进一步注重作业内容延伸和作业方式改革,“人性化”服务要求得以倡导,城市保洁的总体能力有较大提高,中心城区和公共广场的清洗保洁水平大幅提升。
  5.社会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以社区为依托并吸引企业广泛参与的市容环卫社会管理方式正在逐步形成,市容环卫服务热线和市容环卫社会监督员队伍已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十五”期间,社会宣传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的主题,立足于建机制、建队伍,初步形成了行业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局面,有效塑造了市容环卫行业的新形象和新风貌。
  6.科技兴业氛围正在形成,《上海市容环卫科技兴业实施方案》围绕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了科技兴业的目标、原则、任务和对策措施。“十五”期间,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及专项设备投入近30亿元,科技专项资金投入近亿元。组织完成了一批行业急需的科技研发项目和重点课题研究,有七项科技成果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批先进、节能、高效的技术、装备得到转化并开始投入应用。信息化建设效应日益显现,数字指挥中心建设开始启动,初步完成“网上政府”平台的搭建,一批具有行业特点、区域特色的信息化项目陆续建成,促进了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初步实现资源和公共信息的共享。
  7.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全面启动,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改善人才政策环境、加大引进力度、搞活人才交流机制等措施,5年来,人才总量稳中有升,各类人才达到8500余人。同时,切实加强了行风、政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建设,使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8.市容环卫行业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在重新定位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条件。上海市容环卫行业工会的组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全新尝试。行风、政风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与市容环卫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大大提升了行业的文明形象和建设水平。
  9.“十五”期间,市容环卫、行政执法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做法是: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观念更新,积极推进“四个分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事权下放、重心下移理顺三级行政管理构架;以作业服务事业单位全面转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市场化奠定基础。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明晰政府职能,完善管理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升运用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宣传教育等宏观管理手段驾驭市场和引导社会的能力。
  坚持科技进步。加大科技兴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在着力提高固体废物“三化”处理能力和设施装备科技含量的同时,在管理领域,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为核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坚持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管理层的结构,加强对管理、科技、经营人才的培养和提拔使用,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行业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10.但是,市容环卫、城管执法事业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制约行业发展和进步的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推进市容环卫、城管执法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客观现实同现有职工队伍特别是干部层中反映出的因循守旧、观念滞后的矛盾;实行政事企分离、推动市容环卫公共服务市场运作的客观要求同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缓慢、市场监管能力薄弱的矛盾;现代城市对精细化管理和长效运行的要求同行业内传统的集中整治式粗放型管理仍难改观的矛盾;全面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职工队伍素质的客观需要同专业管理人才缺乏、行业自身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

  二、“十一五”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1.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和2010年世博会的召开为市容环卫事业新一轮发展带来了机遇,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投身改革、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为此,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市容环卫系统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企分开,管理和作业分开,加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明确和落实性质定位,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市容景观、城市保洁管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管理创新和机制完善,全面落实市容环卫“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和“全过程、全社会、全行业”;城管执法“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和“正规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思路,实现上海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跻身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和城管执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目标。
  12.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市为目标,围绕筹办“世博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市容环卫综合改革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兴业和人才战略,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积极发挥市容环卫产业在城市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创建节约型行业,全力建设和谐有序、整洁美观的城乡环境和秩序,完整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成就。
  13.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加快事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完善废物处理,倡导资源利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原则;
  ——坚持推进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体现城市管理的协同性、互补性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效能的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形成具有上海特色城市综合执法和综合管理新模式的原则;
  ——坚持管理重心下移,探索多元化和社会化管理,倡导社区自治、行业自律,体现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科技兴业和人才强业,全面提升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整体素质,与新一轮大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三、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
  14.按照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2010年“世博会”召开对政府管理和行业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十一五”期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在健全市容环卫三级行政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完善行政管理、市场管理、社会管理三大体系,尽快提升政府对市容环卫行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行政管理效能。
  在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和机制的同时,要基本建成城管执法突发事件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形成与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执法格局,基本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的“正规化、信息化、规范化”。
  全面实施市容环卫“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拓展建设思路,创新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固体废物、市容景观、城市保洁三大系统,使上海市容环卫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水平处国内领先地位。
  着力推进市容环卫事业市场化进程,积极依托上海现有的投资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快发展市容环卫产业,要使固废处理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辐射能力处国内同行业领军地位。
  坚持不懈地推进科技兴业、人才强业的行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完善育才机制,优化队伍结构,要在运用科技、人才两个资源平台推动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事业进步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判断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趋势,切实支持和实质性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协会、行业工会的发展,使之成为政府推动市容环卫公共服务市场发展和规范全行业职工队伍管理的两个主渠道。

  四、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努力构建市容环卫管理的三大体系
  完善行政管理体系
  15.按照社会和经济同步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着力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系。要进一步转移、下放具体事务和事权,真正建立起精简、高效的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构架,以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能。
  16.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形成适应市容环卫“三大”、“三全”管理要求和市容环卫产业发展需要的法规体系,在全国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同时,要逐步扭转目前市容环卫法规资源欠缺和法规资源放空并存的现象,有计划地组织对在职管理干部的培训,使政府管理尽快进入重视法制建设、习惯依法管理的轨道。
  17.要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的规划指导和规划统筹、行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和专业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提高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划编制要体现特大型城市要求、行业发展趋势和科技进步成果相结合的特点,改变目前环境卫生规划强、市容景观规划弱的状况,抓紧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规划的落地,健全市容环卫的规划体系。要协助建设部编制完成《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发展规划纲要》,为全行业进步作贡献。
  18.要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管理的政策研究,把提升政策研究能力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提高市、区两级市容环卫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成为考核市局机关处室工作水平和区局机关宏观管理能力的一个主要依据。
  19.要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局意识和综合管理能力,特别是要从特大型城市的实际出发,着力提高处理、解决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应急系统构架。
  20.要提高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尽快扭转习惯于传统管理模式和沿用单一行政手段的管理格局,更好地适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管理手段的现代公共管理的需要。要逐步通过队伍结构调整和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来全面提升两级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构建市场管理体系
  21.要深化市容环卫行业综合改革的成果,在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营相分离的同时,加快政府的职能调整和职责到位。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原则,加快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质量标准、指导价格、招标采购、市场监管等机制,改革市容环卫事业管理方式,强化和健全政府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质量与服务、成本与价格、社会公共安全的监管,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责任,依法管理市容环卫行业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良性竞争和市场开放,保障投资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2.要建立健全市容环卫行业的监管体系。市、区两级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在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生化处理厂等)和大型中转站的运营,市、区两级应根据事权划分,分别派出驻厂(场)监督员,经授权代表政府履行公共产品质量服务监督和公共安全保障的职能;充分运用上海公共资源,可研究组建产品服务质量检测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对上述企业及餐厨垃圾处理利用企业、废油脂处理利用企业等进行专业检测。在城市保洁领域,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社会非营利机构和社会志愿者组织协同进行监管。
  23.要完善市容环卫行业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对由政府组织采购的市容环卫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部门要依法核算和监控企业经营成本和产品服务质量,核定行业的收益率,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提出评价意见,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依据。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市容环卫专项服务,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的作用,既要防止价格垄断、又要制止恶性竞争。
  24.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容环卫产品供应安全和社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众安全。可试点组织由非政府部门、专家、公众代表组成的市容环卫行业运营社会监督组织,代表公众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社会监督、质询,对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健全社会管理体系
  25.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扶持、培养行业协会、社会中介及非营利机构,实现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下放和转移,把部分事务性、技术性、程序性、操作性的管理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形成管理型、服务型和企业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体系。
  26.要全面推进市容环卫网格化管理,逐步由直线型的行业管理模式向区域性、社会化的扁平化管理模式过渡,减少管理环节,突破市容环卫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滞后的瓶颈,将信息化技术全方位应用于市容环卫管理全过程,整合市容环卫相关职能,共享基础资源,形成纵横联接、网状运行、全面协同、精确管理的市容环卫管理网,实现市容环卫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7.市容环卫社会宣传是向公众全面介绍行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又是推动市容环卫管理社会化的必要手段,要充分利用多种政策资源,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参与,紧紧依靠全行业协调、配合,形成网络齐全、机制灵活、载体丰富、导向有力的市容环卫社会宣传工作格局。尝试将环境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把部分社会宣传的内容融入到公共卫生体系的框架之中,使市容环卫改革发展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同。要加强市容环卫行业文化建设,加快上海市容环境卫生博物馆的筹建工作,使之成为环境文化宣传和环境科技教育的重要基地。
  28.完善投诉监督和热线服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热线服务体系。要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搭建市民参与市容环卫管理的互动平台,充分重视新闻媒体、市民巡访团成员、特约监督员、以及社工和社区志愿者等的日常监督和建议,接受社会及市民的监督,形成社会监督、市民投诉监督、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29.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提升行业形象。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全面落实“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完善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举措,确保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卫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进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30.要积极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加快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执法机构的性质定位,从分析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探索新规律的要求出发,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区两级城管执法的行政构架,明确街道(镇)城管执法工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使提升城管执法效率和效能的目标从体制上予以保障。
  31.要积极推动城管执法的机制创新,针对执法对象“动态性、社会性、分散性”的特点,加强城管执法机制的研究和实践,当前,重点要加强横向部门协同机制和纵向社区联动机制的探索和建设,以机制创新的成效来推动城管执法的实时化和常态化。
  32.要十分重视城管执法管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特别是要从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管理实际出发,研究城管执法的新内容、新特点、新规律,要在城管执法理论研究、实务总结、政策配置等方面处国内领先水平。
  33.要全面实施上海城管执法“十一五”发展规划。从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机构编制、装备配置、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问题出发,按照实现城管执法“队伍精干,装备精良,反应灵敏”的要求,分阶段组织对规划的具体实施,以确保城管执法“十一五”期间的快速发展。
  34.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较高科学文化水平的现代化城管执法队伍。要不断强化城管队伍执法业务和执法能力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要严格执法队伍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并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结合起来,要在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和建设上走出一条具有上海特点的新路来。
  (三)快速提升市容环卫行业三大系统的整体水平
  35.城市市容景观系统
  要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启动上海市市容景观总体规划研究,并配合“世博园区”规划,重点编制好内环线内市容景观形态规划和夜景灯光规划,填补国内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上的空白。
  要以“绿色夜景”为上海景观灯光的特色和亮点,以“3+19”方式(市级:浦江沿线景观灯光、南京路和淮海路沿线、人民广场周边地区景观灯光,区级:19个区域景观灯光中心)推进景观灯光建设,形成特点明显,市、区呼应的上海景观灯光风格。要进一步调整布局、完善功能、更新技术、倡导节能,充分体现绿色上海、繁荣上海的文化理念。
  要加强市容景观管理统筹协调的能力,充分发挥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市容环境管理职能,共享基础资源,突破管理瓶颈。
  要通过“1+X”(1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中的三类区域创建,X为若干项市容景观专项建设和治理项目,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乱设摊等的治理。X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有所区别,同时将根据市容环境建设发展的实际不断加以充实调整)的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专项活动,为市容环境“治乱添靓”。逐步提升以市容环境示范区域创建为龙头的三类区域的建设管理水平和系列专项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工作。要把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人行道设施设置等纳入统一的系统来实施建设和管理。并把人性化服务和公益性服务作为提升整体系统建设水平所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要坚持以历史传统、现代文化、上海特色、区域特征的理念对不同的居住社区、商业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公共休闲区域等建设管理进行研究策划和设计;要重视上海水域布局的特点,精心打造水域景观和环境的品牌,努力使上海市容景观真正体现上海的地域人文和城市精神。
  36.固体废物处理系统
  实施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构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的“大分流、小分类”的固废收运处置系统,根据城市功能区建筑和人口密度高的特征,对固废投放和收集的工艺与装备开展一场“垃圾收集革命”,方便市民投放,有利资源回收;在特定区域,要大胆探索使用垃圾管道气力输送分类收集系统等新装备,彻底消除垃圾暴露、渗滤液外流、扬尘等视觉嗅觉污染。要加大源头减量的政策力度,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开展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为固体废物处置由“还债型”向“功能型”转变奠定基础。
  要统筹区域联动发展、城乡和谐发展,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要在重大项目的主体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二次创新方面取得突破,跨越式提升上海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零增长”,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置的“三化”目标,初步形成以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和二次资源开发利用体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
  要切实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的整体水平,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同时,深化对渣土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物管理的规律性研究,善于运用政策杠杆和市场手段进行调节。同时,要对可能纳入管理范围的其他固体废物,如电子垃圾等,进行必要的政策储备和技术储备。
  要把郊区生活垃圾管理和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和要求。以建立郊区固废收集运输处置系统为主线,做好垃圾收集小桶换大桶、村区保洁、宅前宅后河浜清理、公共厕所配置等环卫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整洁村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让上海郊区全面达到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郊区生活垃圾管理系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纯农业地区和农业园区的生活垃圾,要从资源节约的角度研究和引导就地消纳、循环利用。要把郊区废弃物管理同水域环境管理结合起来,尽快提升郊区水域的环境卫生水平。
  37.城市公共保洁系统。
  城市保洁服务是城市公共保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最直接的、外在的体现,是现代城市对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的基本要求和反映。因此,建设、完善城市保洁系统,创新城市保洁管理手段,创造一流的城市保洁水平,为世博会营造整洁、卫生、优美、文明的环境,是“十一五”期间城市保洁系统发展的基本目标。
  要尽快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公共保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积极推动城市保洁由政府直接管理向政府调控、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转变;城市保洁作业手段由人工、机械作业结合以人工为主向以机械化作业为主转变;城市保洁重心由中心城区为主向中心城区创精品、城镇保洁水平全面提高转变,努力形成全方位保洁、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督的城市保洁管理运行新格局。到2010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清扫、冲洗率达到80%,基本实现道路保洁机械化;中心城区广场、人行道路具备“席地而坐”保洁水平的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2000万平方米)。公共厕所新建2000余座,改建、修建3000座,固定式达到6050座的规模,市、区政府部门调控各类应急流动式厕所达到2500坑位,约800台(辆)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城市保洁的市场运行机制。对属政府采购的公共保洁服务,要在现有事业单位转制的基础上,加快市场化进程并积极有序地推进市场开放;对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公共保洁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市场监管,重点是加强市场准入和作业服务的质量监管,促进规范、有序、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城市公共保洁市场的形成。
  要积极改进城市公共保洁作业方式,更新、提升保洁服务的工具装备,尽快提高上海城市保洁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扩大“新型道路保洁法”的覆盖面及延伸服务,探索和建立公共休闲区域“席地而坐”作业规范、标准,努力形成具有上海特点、行业特色的城市市容环境公共保洁服务的全新管理模式。
  (四)积极推进市容环卫产业发展
  38.随着上海城市功能提升、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的兴起,现代市容环卫正肩负着营造良好城市发展环境,体现城市功能特色,反映城市高端科学技术与现代服务发展水平的职能,是城市现代服务中的重要一环。
  市容环卫产业作为现代城市基础性服务业,应尽快摆脱传统低层次运营模式,更多体现提供人文关怀的延伸服务和提高生活品质的增值服务特色,加快同新技术的融合,以真正体现作为城市现代服务业中新兴产业的特征。
  39.推动市容环卫产业发展的基础是市场化,对传统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板块,要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竞争,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进程,加大区级作业服务单位转制、改制和多元化的进度,努力实现单一产权向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转变,垄断经营向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转变。
  40.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已是既定趋势,而已有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以及大型中转设施的建设运营,将是上海生活垃圾处理产业整体发展的重要基础。上海已经建成或将要建设的一系列大型设施,不仅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集成的基础,也为产业的市场辐射创造了资源整合的优势。要积极引导和推动环境产业各个领域的骨干企业抓住机遇,集聚力量,区域推进,滚动发展,在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发展中赢得领军地位。
  41.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市容环境卫生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世博会前,社会对市容环卫服务需求的激增和提升,市容环卫产业发展的结构完善,意味着市容环卫中介服务业将面临一个巨大的发展空间。在推动和规范各类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进程中,要从上海实际出发,重点引导环境卫生,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管理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发展,要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市容环卫科研交流、技术交易、管理输出的一个具有集聚力和辐射力的中心平台。
  42.要以有效的政策支撑和有序的市场竞争,加快改变现存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业中两元结构的格局。对传统的收运保洁等服务板块,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装备提升,改进作业方式、引导服务延伸,以完整体现大都市现代服务业的功能和特征。
  (五)坚持科技兴业和人才强业
  依托科技兴业
  43.加快提高上海市容环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行业发展能力,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要建设一批市容环卫重点学科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基地,围绕市容环卫发展瓶颈问题开展研究,力争取得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基本形成政策导向、宏观决策、行业协调、咨询服务、立项鉴定、决策评估紧密衔接、有机统一的科学决策机制和规范的科技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科技推动市容环卫事业发展的贡献率。
  44.完善上海的市容环卫行业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市容环卫的标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上海作为建设部市容环卫标准管理归口单位的优势,引导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和编制,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市容环卫行业标准研究、编制、培训及提供相关延伸服务的标准服务基地。要加快研究制定城管执法装备、设施配置、技术等级及标准规范。
  45.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科技含量,推进应用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关键技术攻坚,组织对管理执法、工具装备、作业领域急需技术的攻关。通过对国外相关产品的比较、论证、引进、吸收和改造,加大应用研究并形成管理成果,进一步扩大现有技术成果的应用范围,实现城市固废处理、城市保洁和市容景观系统的流程再造。
  46.加快市容环卫装备现代化发展。到2010年,应有一批代表环保、节约、高效理念的新装备问世。届时,中心城区现有70%以上、其他区域40%以上的装备将被淘汰,由新装备所取代。同时,要在气力输送等新技术、环卫车辆新能源、移动式垃圾中转等新装备(三新)研究成果的转化方面取得突破。
  47.加快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数字市容”和“数字城管”框架,提高行业信息化应用技术水平。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市容环卫行业各个层面的应用和发展,同时做好相关数据接口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要基本建成体现行业特征,以信息共享、中介服务、交流合作为主要载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化、传送网络化、管理科学化的总体目标。
  依托人才强业
  48.适应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确立人才资源理念和科学人才观,确立市场化趋向和国际化视角,推动人才柔性化流动。要建设一支观念先进,总量合理,结构优化,能力突出的人才队伍,为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行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和人才保障奠定基础。
  49.实行引才与引智并举,引进急需和紧缺人才,积极借用“外脑”,完善引进机制。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50.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聚集力度,强化领军人才建设,健全人才服务平台。要加快组建行业学科研究中心,开展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协同和依托高校、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创建市容环境卫生学科体系,为培养行业专门人才提供保障。
  5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坚持重要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要建立行业职业标准,做好行业人才培训中心建设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形成面向社会、开放式、多功能的职后教育培训体系。
  (六)切实加强行业协会、行业工会建设
  52.进一步发挥市容环卫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在推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积极推动市容环卫行业协会的发展。行业协会要抓住发展机遇,加快发展会员,扩大社会覆盖面。行业协会要顺应形势,逐步拓展职能,重点拓展“技术性、事务性、程序性、操作性”的行业管理有关职能;要熟悉市场、研究市场,逐步在作业服务准入制度、资质审定、产品认证、研发基地管理、行业统计、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行业协会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地调整充实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的力量,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
  53.要十分重视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行业工会组织网络,加强非公经济单位的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会员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入会权和组织建设权。行业工会要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依法维护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并积极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征的职工文化技术交流和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提高行业职工的综合素质。

  五、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54.贯彻实施《纲要》,首先在于进一步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把大家的认识真正统一到《纲要》提出的新理念、新目标、新举措上来,以形成保障《纲要》实施的思想基础。
  贯彻实施《纲要》,必须同市委、市政府、建设党委、建委部署的新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正在推进的各项涉及行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同“十一五”期间各年度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保证《纲要》实施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贯彻实施《纲要》必须以相关的政策配置作支撑。“十一五”期间,将是市容环卫市场进一步趋于成熟和市容环卫产业进一步取得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要特别重视对市场调控、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要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对象差异,强调政策的针对性、连贯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提高政策效应,以确保城市公共服务整体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贯彻实施《纲要》,取决于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不仅政府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也应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宣传,真正做到以《纲要》鼓舞人心,以《纲要》激励人心,以《纲要》凝聚人心。
  55.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机构,要根据《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研究细化具体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结合本区域的实际,确定和细化区(县)“十一五”期间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市、区(县)都要建立推进实施《纲要》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纲要》实施期间。市和区(县)两级要定期进行阶段性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纲要》的贯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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