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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9 生效日期: 2004-08-1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04]1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关于《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实施纲要   一、提出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目标的背景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括明显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卫生事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
  良好的国民健康素质是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不仅保证社会劳动者的健康和再生产,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规划,对厦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厦门卫生事业必须与城市定位相适应,建设区域性的医疗卫生中心提出了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设海湾型城市战略规划,对我市医疗卫生发展布局规划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成为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强大推动力。
  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产业,以社会产业的发展作为未来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大力发展卫生产业对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同时也蕴含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建立将不仅对辐射区域内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产生集聚效应,而且将间接促进旅游和购物和其他卫生相关领域延伸性消费。与卫生产业相关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保健用品、保健食品等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更有赖于卫生产业的健康发展。
  非典疫情的流行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促使全社会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形成了新的共识,对卫生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设施建设得到空前的重视。近几年的卫生基本建设投入达到10多亿元,超过前20年的卫生基建投资总和。
  我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外来人口进出频繁,伴随老龄化、城市化和人口流动规模和频度提高衍生的相关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再加上不良生活方式等危险因素引起的心脑血管、肿瘤、糖尿病、精神疾患等慢性疾病负担的增加,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呈明显增加趋势。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所带来卫生全球化的问题,如扩大开放,国外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产业开发的趋势都要求我们对发展医疗产业战略进行调整,以达到在满足服务我市常住人口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同时,抢占制高点,成为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为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具体实践。不断深化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搞活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实行医疗卫生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推进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开放民间资本进入长期由政府垄断的优质医疗资源领域;引进高水平的国内外优质医疗服务;努力盘活卫生资源存量,加快建立良性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经营效率。
  二、厦门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现状
  (一)2003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数为757个。其构成为:各级各类医院26个,疗养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个,卫生院18个,门诊部50个,急救中心(站)2个,采供血机构1个,专科防治所、站2个,疾病预防控制(防疫站)机构5个,妇幼保健机构5个,卫生监督所(执法队)3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个,健康教育所(站)1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11个(其中个体办诊所459个)。
  (二)2003年,全市共有专业卫生人员10862人,比上年增长5.74%。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864人,占人员总数的81.61%,比上年增长5.15%;其他技术人员330人,占人员总数的3.04%;管理人员552人,占人员总数的5.08%,;工勤人员1116人,占人员总数的10.27%。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3521人,执业助理医师480人,注册护士3111人。
  全市共有医疗床位7011张,比上年增长15.81%。其中,医院床位5059张,占总床位的72.16%,比上年增长10.29%;卫生院床位546张,占总床位的7.7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医疗机构床位1406张,占总床位的20.05%。
  (三)我市实际平均每千人口的医院床位数和医生数分别为2.33张、1.84人,分别低于和略高于2003全国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床位数2.35张,每千人口医生1.48人)。
  人口总数(万人)
  每千人口数
  医疗床位
  (张)
  医院床位
  (张)
  卫技人员
  (人)
  执业(助理)
  医师(人)
  注册护士
  (人)
  户籍人口141.704.953.576.262.822.20
  常住人口217.003.232.334.081.841.43
  (四)2003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共计6754992人次,平均每门诊人均收费水平为83.84元;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共计154.87万,平均每住院日收费水平为381.38元。全年出院总人次数12.6万,病床平均使用率77.4%。医疗机构业务近几年由收不抵支到收支相当。
  (五)近年来,我市卫生系统已先后获得省科技进步奖13项,市科技进步奖30项;市妇幼保健院获准成立省厦门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农村“初保”工作全面达标;市卫生防疫站取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可证书;已创建4所三级医院,1所三甲专科医院,13所二级医院;经省卫生厅批准,市政府投资近1500万,成立了“厦门市临床检验中心”、“厦门市肝病研究中心”、“厦门市呼吸疾病诊治中心”、“厦门市肿瘤诊治中心”、“厦门口腔医学研究所”等,带动了我市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
  (六)卫生改革不断深化。
  1、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厦门眼科中心的改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厦门欧华公司取得该中心75%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
  (2)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暂行办法》3个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竞聘上岗、轮岗交流、聘用制等。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推行了全员合同聘用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人事代理制度。
  (3)下发了《厦门市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意见》。多数医院把非医疗服务性后勤保障功能,如保洁、保安等交由社会服务公司承担。
  2、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
  按照建设海湾型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施《厦门市卫生资源调整优化配置意见》。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市第一医院与杏林医院组建集团化医院;湖里医院与江头医院资源置换,将江头医院并入市中医院;第二医院兼并市集美医院、厦门中山医院兼并厦门铁路医院和第一门诊部,为办大办强国有骨干医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推动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加速卫生产业发展
  (1)卫生基本建设投入从单纯依靠国家拨款变为政府和建设单位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因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异。据不完全统计,卫生系统单位自筹和贷款基建资金总额在未来三年内将超过5亿元。
  (2)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多方投入办卫生产业。市政府在湖边水库西侧划出2万7千平方米土地吸引社会资金举办厦门老年病医院,并列入“9.8”贸洽会招商项目。
  (3)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市第一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山医院外科病房楼、同安城南医院、市中医院迁建等4个项目将在2007年前投入使用。第一医院杏林医学中心病房楼已于去年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院已于5月份迁入新址,第二医院于今年6月搬进新大楼。
  4、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
  (1)根据卫生执法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分开的要求,2003年7月完成组建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符合我市实际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新体制正在逐步形成。
  (2)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办好办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招标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社会公开招标,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已经完成两批共计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招标。
  (七)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及与社会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与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还有一定差距。
  1、医疗卫生机构规模不大,经营效率不很理想。虽然我市的卫生机构多达数百家,但是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综合服务能力的机构却为数不多。由于没有规模,再加上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导致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对集聚区域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的吸引力还不够大。
  2、技术水平不尽人意。由于历史原因,厦门没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高等医学院校,造成医学基础研究力量薄弱,成果不多,临床医学的发展因此受到严重制约。此外,厦门市辖区面积小,人口总量小,也增加了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难度。
  3、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由于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卫生服务的市场补偿机制不健全,与我市同属第三产业的其他服务领域相比,卫生行业的硬件建设相对滞后,与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定位不够协调。
  4、卫生规划标准有待提高。在以往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一直沿用我国内地的平均标准,且只计户籍人口,不考虑常住人口。因此出现了新建筑刚投入使用不久就人满为患,拥挤不堪的局面,对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形成了一定制约。
  5、地方性卫生法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卫生事业发展及投入增长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农村合作医疗、爱国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急需制定必要的地方性法规,以强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一些地方性卫生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修改,并有必要提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以强化依法管理力度。
  三、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的发展,按照“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接轨”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战略,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形成人才引进和培养、技术进步、体制创新等几个方面的优势,构建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总体框架;构建高效统一的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医学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的机制和服务平台,形成区域“人才高地”,形成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领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产业投资者的聚集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区域龙头地位的医学中心;建立区域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区域化水平,初步建成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保健服务、医学教育和科研服务于一体,覆盖闽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辐射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的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二)具体内容和指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我市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发展的结构性调整、基本建设等,并为学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初步形成闽西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通过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强化厦门市作为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地位,吸引周边地区群众以及台湾侨胞、海外侨胞前来厦门就寻医问药、保健疗养,带动我市医药、健康产业及旅游、购物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1、实施《厦门市卫生系统2004年-2008年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科学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坚持走人才开发的跨区域、国际化引进和培养的路子,构建开放规范的卫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开放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人才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融合,采取重点医学中心聚才、医疗卫生项目引才、核心人才“滚雪球”带动等方式,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各类急需高级卫生人才。实施市级“百名重点高级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设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对定向培养人员在进修培训、科研、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专项扶持。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2、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允许并规范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逐步实施人事代理,争取到2008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人事代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卫生人力资源社会共享。
  3、按我市在2010年达到每万人拥有22名执业医师的配置标准,三年内将增加医师1200人,达到每万人拥有执业医师20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将达到11500人。
  4、调整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通过在建和规划中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基本改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中长期存在的岛内拥挤、岛外稀少,老区过剩、新区不足的问题。第二医院扩建工程、第三医院和市中医院迁建工程、同民医院新病房楼工程等基本医疗设施和杏林医学中心Ⅱ期工程、市疾病控制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项目均在2007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规划中的华阳医院、翔安区新综合医院也将在未来三年内动工并部分投入使用。这些项目均落户岛外或新区,将使外地患者不进厦门岛即可享受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5、组建厦门中山医院、第一医院、市中医院等集团化医院,形成厦门卫生行业的核心支柱。加速集团化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迅速提升医院经营管理水平和知名度。
  6、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融资新建华阳医院、和睦家医院、厦门老年病医院、厦门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与哈佛医学中心等合作)、厦门天使妇女儿童医院等一批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新医疗机构,在技术引进、管理改革、体制创新、信息物流等方面提升厦门的区域性中心地位。
  7、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产业。在加强监管力度,增加技术和政策指导的频率和内容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重点扶持一批守法经营、服务质量稳定、有一定信誉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示范效应,促进民营医疗卫生产业的健康发展。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性资金和外资进入特需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产业领域。积极推进湖里医院改制和厦门老年病医院等招商引资工作。
  9、今后三年内完成市疾病控制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市第一医院综合病房楼及杏林医学中心Ⅱ期工程、中山医院外科病房楼、市中医院和第三医院迁建工程、市第二医院扩建工程、市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同民医院病房楼、仙岳医院门诊综合楼、厦门老年病医院等一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表一)。
  10、对医疗床位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减少卫生院和疗养院床位数,用于充实骨干医院的床位编制,在不显著增加病床总数的情况下,使重点医院的床位数与区域性医疗中心要求相适应。今后三年将增设医院床位2350张,达到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4.05张。
  11、加强设备引进管理,加大投资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引进和装备如PETCT、伽玛刀等大型急需的医疗设备。今后3年内,还要充分发挥政府2亿元医疗设备专项贴息贷款的投入效应,有计划地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高级、尖端、大型医疗卫生设备,提升厦门区域中心地位。
  12、采取重点学科带动战略,继续加强现有市级医学专科中心厦门心脏中心、厦门眼科中心、肿瘤诊治中心、呼吸病诊治中心、肝病诊治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器官移植中心及现有重点学科的建设,不断提高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力。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孵化一批新的市级医学专科中心和重点学科,以带动整个医疗卫生行业水平的迅速提高。
  13、加强专科医院建设,使我市成为区域性心脏病诊疗中心、眼科疾病诊疗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精神卫生疾病诊疗中心、口腔疾病诊疗中心、老年病诊治康复中心等。
  14、继续支持厦门大学医学院建设,加强医药研究所建设,积极促进医高专、台资护理技术学院建设,组建厦门医学教育中心、医药科学研究中心、医学交流中心、医学继续教育和进修基地。
  15、加大医疗卫生科研投入力度,促进医药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发展资金,新建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与高校联合科研攻关机制和重大疾病专题研究项目。
  16、积极与周边地区展开卫生交流活动,加大医疗市场开发力度,吸引更多的外地群众来厦就医、疗养,带动我市医药、旅游、旅馆、零售、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17、继续保持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风气,坚持狠抓卫生行风建设不动摇。在努力保持和发扬卫生行业正气的同时,加快进行医疗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试行医疗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和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年薪制,以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保护广大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18、要充分利用我市地方立法权,认真组织立法调研,有计划地推进卫生立法建议工作,加强地方性卫生法规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厦门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厦门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厦门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并以法规形式予以颁布,以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医疗广告载体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
  采取重点学科带动战略,着力打造厦门医疗卫生品牌,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紧急救援中心、中医药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医学教育、科研中心。按我市建设海湾型城市战略和建设闽西南地区医疗卫生中心要求,通过创建具有“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接轨”的多个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逐步形成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一)实施重点学科带动战略,奠定区域性医疗中心基础。力争使这些重点学科辐射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吸引厦门以外就诊人群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1、加强现有的5个医学中心及13个重点学科建设;
  2、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学科重点培育,孵化一批新的市级医学专科中心,如头颈耳鼻喉疾病、消化病、微创外科、口腔医学、精神卫生等;
  3、2005年前,建成闽南PETCT中心。2007年前,完成市口腔医院基本建设,并将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仙岳医院等建成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抓紧厦门老年病医院建设;
  4、建立健全多元投资与公开招标机制,引进滚动式和淘汰制管理模式,鼓励竞争,切实推进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发展。强化建设周期为3-5年,实行人事、资金、管理政策倾斜。
  5、政府投入与融资并举建设医学中心。相同条件下,社会资金或外资投入的医学中心优先。公立医学中心财政性资金与单位按1:1投入,每个医学中心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经费,加上单位配套经费,每年投入200万元。每年4-5个中心需投入800-1000万元,三年累计投入约7-9千万元。
  6、在现有13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基础上,按照市级医学专科中心评定标准,采用招标与评定结合的方式,筛选符合或基本符合市级医学专科中心条件、有医教研能力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专科技术队伍配备合理、在周边地区有影响力、有较强的吸引周边地区病人就诊的重点学科,给予积极扶持的政策,使之成为市级医学专科中心。每年新设2-3个以上医学中心,三年内建成10-15个医学中心。具体安排如下。
  2004-2006年:
  至头颈耳鼻喉疾病诊治中心
  至消化疾病诊治中心
  至微创外科诊疗中心
  至老年疾病康复诊疗中心
  至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至皮肤病、性病诊疗中心
  2005-2007年:
  至生殖医学中心
  至中西医结合骨关节病中心
  至脑科疾病诊治中心
  至伽玛刀肿瘤治疗中心
  至介入治疗中心
  2006-2008年:
  至整形美容中心
  至精神卫生中心
  至中西医结合糖尿病诊治中心
  至口腔医学中心
  (二)建设闽西南紧急救援中心。随着我市投资软环境的不断改善及厦门作为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SOS、AEA等国际紧急救援组织的联系,强化卫生部医疗急救网络医院建设,建立健全立体紧急救援体系,建成闽西南紧急救援中心和区域性院前急救培训中心。
  1、建成市紧急救援中心,完善各区特别是岛外各区的急救网络,加强第三医院和同民医院急诊部等建设;
  2、将医院急诊科、城市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急诊科纳入全市统一的急救网络建设与管理;
  3、按照布点优先的原则,全面改善各级医疗机构急诊科基础设施建设和抢救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改善各急救点所在医院急诊科房屋和设备;
  4、配备医疗急救专用的直升飞机和高速船舶,建成陆海空立体急救网络,以提高院前急救反应速度;
  5、建设和完善全市医疗急救信息平台,提高医疗急救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建设省内先进、闽南地区领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的公共卫生体系及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1、以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各级各类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市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2、全市、区、镇(街道)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增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能力。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持本市传染病低发病率趋势和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成为闽西南地区卫生检测中心,在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判断、传染病病原学检测方面为闽西南地区提供服务和技术保障。
  5、力争使市疾控中心P3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入国家或卫生部重点实验室行列。成为区域中心为闽南地区提供服务
  (四)强化闽西南中医药中心地位。以厦门市中医院、厦门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以同安区创建全国中医先进区(县)为基础,大力推广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厦门建发制药、厦门中药厂建设,打造区域性中医药中心。
  1、厦门市中医院将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中西并进,特色鲜明。床位设置900张,人员达1350人。拥有肝病中心、中西医结合糖尿病诊治中心、中西医结合骨关节病中心等。
  2、同安区成为全国中医示范区(县),建设区域性中药基地。
  3、中医药研究:以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医药研究所等为基地,开展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
  (五)形成闽西南医学教育、医药科研、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加强与厦门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医学科研合作交流,充分利用高校在人才、设备、技术上的优势,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加速提高我市的医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厦门市医学会等医学教育工作平台的作用,使厦门成为闽西南医学教育中心、医学继续教育和进修基地,并且覆盖全省,辐射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中心。
  1、继续支持加快厦门大学医学院建设,形成厦门医学教育中心。
  2、切实推进厦门医高专建设,培养实用型医药专门人才,弥补应用型人才的不足。
  3、以厦门大学医学院、厦门市医学会、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为骨干,形成区域性医学交流中心。
  五、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政策保障
  (一)政府职责与市场功能
  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既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政府是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领导力量。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到位,基本医疗服务全面覆盖社会各个阶层。具体为建立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包含全体人民的医疗保险体系,逐步使不同种类、不同保障水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体系、医疗保险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基础,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基本责任的认识。
  2、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政府财政性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各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有望三年内形成完整网络。骨干医院的建设也在加紧进行,三年内我市公立医院设施建设将跃上新台阶。然而,作为基本医疗服务的最基本载体,医疗保险制度亟待完善,覆盖急需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室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近年来,社会及外资进入医疗市场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对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改变目前医疗市场低水平重复投入、不利于管理和提升行业水平的局面,今后将提高医疗市场准入的门槛,重点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医疗资源,建立特需医疗服务设施和高水平医院。相关部门在土地、税收、医保等方面应予以支持。
  (二)有关保障和扶持政策
  1、医疗价格政策。采用小步快走的办法,将医院基建还贷、住房货币化补贴、养老保险及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等费用计入医疗成本,最终过渡到基本按成本收费。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显著拉大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及一级医院之间的价格差距。
  2、医保政策。医保部门应与卫生部门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评审验收标准,并与卫生部门对中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同步验收。要不断改进、完善现行医保结算办法,以支持医院发展高新技术项目,促进医护人员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调整分担机制,合理引导患者从三级医院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3、规划和建设政策。对卫生行业的规划和建设政策应随产业发展而变化。对于将要形成区域中心的机构设施要以辐射区域的人口进行规划和建设,而不是简单根据厦门户籍人口进行。积极借鉴港澳台和广东等发达地区的做法,提高对卫生基建项目(特别是医院)的立项标准。采取标志性和普惠性结合办法,对标志性医疗机构,应考虑从辐射全区域的角度,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对普惠性机构,立足于本市,根据建设能力适当超前。
  4、财政政策。政府对卫生产业的投入应继续随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增长,使国家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足够的资金,能够办好、办精、办强。卫生经费不因国有医院改制、外资及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减少,医疗卫生资产不因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组而流失。
  5、人事编制政策。出台相关政策,帮助解决未聘人员分流的出口和离退休人员与医疗单位分离、划归社保管理等问题。鼓励国有医院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积极推行岗位管理。
  6、鼓励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政策。建立渠道畅通、来去自由的柔性人才流动机制,以更加灵活方式吸引人才来我市工作或服务。突破高级人才引进瓶颈问题,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争取在我市重点医院引进博士后制度,建立一批博士后研究工作站,吸引高端人才来厦工作。对引进的人才实行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安家补贴双重政策。引进人才优先兑现住房货币化补贴,经费根据规定由市财政及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安家补贴所需经费由医学发展基金列支出,补贴根据情况一次性到位或根据引进后的贡献情况逐年到位。对引进人才优先倾斜科研经费。
  7、税收问题。对分类为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实行从被分类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之日起,享受3年的免税期的政策。同时应对其开征不同于一般服务行业标准的医疗服务税种。实行院长年薪制后,院领导及职工预留工资部分税收计算办法参照实行年薪制企业的做法执行。
  8、对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要防止把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直接盈利产业发展的倾向,而应该通过扶持卫生产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卫生相关产业发展,从而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要注意保持产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相对稳定,使卫生事业和医疗产业得以健康发展。
  六、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前景展望
  经过5年左右的不懈努力,厦门的医疗卫生服务、专业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提高到一个的新水平,基本实现省内一流,国内先进,拥有比较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可与国际接轨的目标。将初步建成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保健服务、医学教育和科研服务于一体,覆盖闽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辐射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的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总体框架。随着加快实施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战略,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1、卫生事业发展与厦门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改善,全体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成为继省会福州之后的又一个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闽西南地区,乃至邻近省、区的患者将慕名前来厦门寻医问药,含保健、休养、康复内容的旅游休闲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3、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的状况将根本改变。目前卫生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将随市第一医院杏林医学中心、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华阳医院、同仁医疗康复中心等医疗设施的建成和市中医院迁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迁建,同安、翔安、海沧、集美4个区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成而发生明显改观,彻底结束厦门岛东部及岛外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历史。
  4、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实力迅速增强。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华阳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等综合医院将成为省内外一流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厦门眼科中心、厦门心脏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仙岳医院、口腔医院等也将成为一流的专科医院。这些医院的崛起对厦门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产生重要的支持作用。厦门患者赴外就医数量大幅度减少,而外地患者则大量进入厦门。
  5、传统中医药服务跃上新台阶。市中医院迁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得到加强,中医药进入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同安、翔安两区建成全国中医示范区(县),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事业全面发展,成为区域内中医药服务中心。
  6、医学教育事业初具规模。厦门大学医学院迁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在校生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设有多个学科专业,并为厦门和周边区域提供医学科研支持。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办成功,迁建完毕,培养适用型医药科技人才。
  7、公共卫生事业及紧急救援网络齐全、功能完备。覆盖全市的紧急救援体系及市、区两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部完成,功能完整,适应厦门全市的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公共卫生基础雄厚,技术装备水平高,对辐射区域具有指导和示范作用。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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