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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南昌快速、持续、协调发展,现就大力推进我市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05年2月6日
  一、加快林业发展是实现南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1、我市林业建设成效显著。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以改善生态环境、扩大森林资源为主的绿化宜林荒山、城乡大环境绿化、绿色通道建设等一系列工程。森林资源迅速增长,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7.1%,森林活立木蓄积达270余万立方米。林业的发展,对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我市林业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目前我市森林资源短缺的现状还未得到根本扭转,森林覆盖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树种单一,林相不齐,平原绿化薄弱;林业基础设施不健全,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时有发生;林业执法力量薄弱,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大,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明有发生;林业经济不发达,林业产业规模小、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林业改革滞后,国有林场的经营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基层组织不健全,等等,与南昌快速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我市林业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3、加快林业发展是南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绿化美化城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把南昌建设成为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需要发达的林业作支撑。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重视林业建设,把林业发展作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解决“三农”问题、做好“两篇文章”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在贯彻可持续发展发展战略中,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农业综合开发中,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努力实现我市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南昌为目标,以发展森林资源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及比较精干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林业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5、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景观优美,产业优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实现林业的全面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科学经营,兴林富民,实现城乡林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全民动手,改革创新,因地制宜,严格保护,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工程带动,创建精品,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6、主要任务。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0.0%,建成山区、平原、城市绿化隔离区三个层面绿色生态屏障,形成高、中、低相结合,内、中、外三个层次的绿化体系;到2020年,为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精干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为建设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奠定基础,森林覆盖率达24.1%,林业经济年增长率保持在15.0%以上。

  三、实施三大工程,巩固和加强生态建设
  7、大力实施三大重点工程。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项目、促进大发展的办法,切实抓好鄱阳湖流域南昌段的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和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对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要求,采取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快平原和农区绿化步伐,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恢复和增加森林植被,推动生态建设。本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8、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不断丰富和创新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公路部门负责公路绿化,铁路部门负责管内铁路绿化,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绿化,城市建设与园林部门负责城镇绿化。高速公路绿化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的绿化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造林、认养认建绿地,形成政府动员,全民动手,分工负责,齐心联动的造林护绿新格局。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落实绿化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9、大力发展平原和农区林业。平原和农区林业是我市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希望和潜力所在,在继续巩固、改造和完善现有农田林网的基础上,加大新建林网的力度,宜林路渠堤都要种上树;加大通道绿化的力度,不断提高通道绿化速度和质量。高速公路两人财两侧30--50米、国道省道两侧30米建绿色通道,江河两岸边20-50米建绿化带,湖泊周边20--50米建生态绿化景观带;结合农村小型生态公益林建设,继续加快村庄和小城镇绿化;根据我市平原的特点,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的建设,争取我市平原和农区林业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有新的突破。

  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林业产业
  10、大力发展四大产业。按照“山上办绿色银行”的林业产业发展的要求,坚持“纵抓产业、横抓区域、龙头带动、市场牵动、基地推动”的工作方针,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在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拓展林业产业发展领域,充分利用山区非林质资源,重点发展森林旅游、森林食品、苗木花卉和木竹产品交易加工四大产业,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组建林业产业协会,协调、指导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和利用好以梅岭为主的西山大岭森林资源,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林相,积极发展以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旅游业,重点抓好森林旅游线路和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食品主要突出特色、提高产品档次,增加名特优产品种类;苗木花卉业以发展工厂化育苗、艺术化深加工苗木和特色花卉苗木为主,着力培育林业新的增长点;木竹产品加工以油茶加工和竹木加工为主,着力培植龙头,扩大市场规模。采取多种形式、吸收各种资本发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予以重点扶持。对达到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标准要求的林业龙头企业,享受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11、着力建设五大基地。根据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资源,建设集约化经营的商品林基地,重点建设苗木花卉、工业原料林、油茶丰产林、竹类丰产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五大林业产业基地,带动林业基地化、规模化、专业化、科学化经营。基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积极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充分发挥龙有关当局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模式。围绕实现生态增效、林农增收的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在企业和林农之间做好技术服务等沟通工作,解决林农销售后顾之忧,调动企业和林农的林业生产积极性。鼓励农民在适宜地区重点建设油茶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森林蔬菜、中药才、苗木花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拓宽林农进入市场的渠道,林农生产的林产品可产销直接见面。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12、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按照国家分类标准,将全市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已规划的公益林和商品林要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权属和地类清楚,事权划分和经营主体明确。生态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其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新途径益补偿基金,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其中,国家级公益林主要由国家承担,地方公益林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建立以地方财政支付为主体,向社会直接受益者征收为补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益林实行严格管理,禁牧、禁薪、禁垦和限伐。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由市场配置资源,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植。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加强林权管理,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进办理相关手续。对各类经营主体承包的宜林地要稳定承包关系,林业“三定”到户的自留山要稳定不变,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明确限期使用,山上林木归责任山主所有,承包期内允许继承的政策。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经营状况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的集体林地,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确定经营主体,限期进行植树造林。凡三年内不造林绿化的,当地政府依法收回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可继承、抵押、担保和入股。
  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稳定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保护受益权”和“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有序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集体林资源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及以承包、租赁取得经营权押有林木资源的流转,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以转让、拍卖、划拨形式进行国有林木资源的流转,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围管理,积极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促进林地资源合理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出现乱吹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
  14、加快推进国有场圃改革。按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的目的,将国有场圃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干部职工享有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剥离林场办社会负担,参照国有企业改革办法,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林场原有学校等社会事业机构整建制移交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管理。在农村电网改造、水利设施建设、村镇公路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国有林场苗圃纳入当地乡村统一规划,同等对待。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可以各种形式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国有和休体所有的商品林,可以通过改制形式流转给个人经营;生态公益林可以引进民营机制,实行公有民营,给予政策扶持。凡在规划林地范围内新造成片生态林达到300亩以上的,可享有该林地的冠名权,并允许在原地拿出20%的土地用于进行商业开发;建设绿色通道5公里以上的,享有该段林道广告权;各种林业重点工程,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非公有制投资主体通过招标承包等形式参与建设。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全面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为非公有制林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项目准入、资金扶持、税费收取、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性投入和资源利用等政策方面,与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在基础设施、科技服务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营主体给予大力扶持。
  16、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进一步密切林业与其它行业以及与外省市的合作,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开发荒山荒坡,建立商品林基地,发展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并尽快与国际接轨,促进生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7、进一步加大森工企业改革力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采取靠大联优、兼并重组、整体或分块出售、先租后售等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森工企业改制,发展股份制和民营经济,增强企业活力。对资不抵债的特困企业,条件成熟后依法实施破产;对企业现有职工,采取退养、协保、安置补偿等形式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完善和落实政策,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林业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来按排预算资金。确保各级林业行政事业费、公益林建设与管理费、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经费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的配套资金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落实。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财政支农、扶争购开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林业建设。集中财力重点支持鄱阳湖流域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对未纳入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的各种社会造林,各县区要视财力绷带予适当补助。征占用林地收缴的植被恢复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当地林业事业发展。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具体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参照省里即将出台的方案执行。严根本法以各种名义平调、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要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按隶属关系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个人造林育林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户担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林地使用权证作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20、进一步减轻林业税费负担。按照全社会办林业的要求,允许各类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生产林木种子和苗木以及从事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所税。2000年后新建的商品林基地,育林基金由经营者自提自用,专项用于基地建设。取消林业保护建设费、自然保护区管理费、乡镇管理费等市、县、乡、村出台的木竹收费项目,减轻林业经营者负担。
  21、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利用政策。对2000年以后新造的人工用材林,经营者可以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照培育目标选择采伐方式,确定采伐年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个体造林规模达500亩、企业营造工业原料林达1万亩以上的,可根据需要申请实行林木采伐指标单列。毛竹和10公分以下间伐材不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人工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其采伐限额不足的,向省予留限额
  中申请解决。在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经营者要求采伐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依法发放林林采伐许可证。

  七、推进科技兴林,努力提高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
  22、加强林业应用技术的研究。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人才、科技等资源优势,加强林业应用技术研究,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加强现有林业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加大对林木良种培育、造林经营模式、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服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极检验测体系,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林业生产的良种使用率。
  23、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林业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坚持林业科研与生产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园和简直技示范点,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科技承包等形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4、深入林业简直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科技人员的有关政策,林业科技人员可以在确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业余兼职从事林业技术指导和生产,所得收入,不涉及单位技术权益的归个人所有,涉及单位技术权益的根据有关协议确定各自的分配比便。鼓励林业科技人员离岗从事林业开发建设,凡申请离岗从事林业开发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3年内保留身份,期满后可办理辞职手续,也可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林业科技培训体系,加大对林业职工和林农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逐步实现林业队伍的专业化。

  八、坚持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5、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林木种苗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以林业执法队伍为骨干、以群众巡查护林为基础,反应迅速,打击有力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林业工作站是最基层的林业管理机构,承担着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社会服务等重要职责,要进一步理顺市、县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县以下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妥善解决编制,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完善森林公安双重领导和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列公安机构序列。加强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建设。加快木材检查站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木材流通管理。有效防止森林为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蓄积的过量消耗。
  26、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林业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林木种质和林地资源。认真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保证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推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劣林木种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泉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严禁乱批乱占林地,确保林业生产秩序稳定。推进依未能治林,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建立林业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九、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林业快速健康发展
  27、建立健全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把当年造林计划完成指标和往年的林木保存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森林资源泉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各级党委z且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责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国家及省市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规划落实到县区、任务分解到县区、资金分配到县区、责任明确到县区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建立健全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林业资金案件和重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8、形成全社会支持林业发展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将林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和协调作用,搞好检查监督与服务,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造林绿化中去。宣传部门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采取开辟专栏、专题和专版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建设,大力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建设的相关内容,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林业、重视林业、建设林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绷带织及其他社会团体、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林业建设事业,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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