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8 生效日期: 2005-03-18
发布部门: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鄂发改技装[2005]17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4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评价范围:
  1、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国家确定的重点认定领域内,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以前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标准要求以及我省的实际情况,建议:
  (1)申报企业应具有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领先的优势;
  (2)成长型高科技申报企业应具备当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传统产业型申报企业当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应能达到80分以上。
  2、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R&D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2%以上,并逐年递增。
  (2)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以及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是省内同行的“排头兵”或骨干企业。
  3、评价范围。一是省已经认定的158家企业技术中心,二是今年申请认定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和评价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省认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国家要求编写)。
  2、评价材料。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与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发展战略、创新战略、创新体系、研发部署、创新机制与体系、创新制度建设、科技人才与技术带头人建设、创新硬件平台建设、创新经费投入、企业核心关键技术与知识产权建设、近年重大科研成果、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情况、技术创新产出与绩效、技术创新未来展望等)。
  3、申请认定和已认定企业均须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相关的附件和证明材料(统计数据为2004年度,有关内容按国家要求办理)。
  三、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地申请国家或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由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此项工作职能目前仍属市经委(经贸委)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委联合行文上报我委;中央、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
  2、我委将组织专家按国家和省有关评价指标和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对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省认定的按评审结果,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武汉海关按相关程序共同研究确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3、对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经专家对企业上报评价材料进行核查评价,评价结果经审查后公开发布,对评价结果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以及不参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将取消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4、申请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一式6份,分别于4月15日前和8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评价材料一式2份,于4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联系电话:87275473
  联系人:尚晓丽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5]41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委(经贸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做好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认定的行业领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4-2005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认定的行业领域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548号)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具体附件一。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即将颁布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三、对于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行文上报我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委(经贸委)的由省级经委(经贸委)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联合行文上报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四、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上报我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认定领域
  航空行业:
  飞机制造
  机械行业:
  动力机械、船舶、铁路运输设备、工业自动化、石化及建筑工程机械、汽车
  煤炭行业:
  煤炭开采及加工
  石化行业:
  农药、磷化工、聚酯和涤纶
  信息行业:
  电子器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数字视声产品)、计算机与网络设备、软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信息安全产品
  轻工行业:
  日用化学品、塑料制品、陶瓷、照明电器、电池、造纸、农产品深加工、烟草
  纺织行业:
  纺织品精加工
  建材行业:
  新型建材
  医药行业:
  药品制造及医疗器械
  环保行业:
  环保技术及装备
附件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有确定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8、已认定为省市(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9、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8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附件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笠导际踔行难芯靠?⒓笆匝榈幕?√跫??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两年内没有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确认书。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推荐意见。
附件四: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5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
  6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7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企业全部技术开发项目数 项
其中:周期大于等于三年的项目数 项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项
  9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11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2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
  13 企业职工总数 人
  14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5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人
  16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
  17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人
  20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人
  2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2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个
  23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个
  24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 个
  25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项
  26 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 项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项
  27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项
  28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项
  29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 个
  30 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数 个
  31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项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L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3)。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三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L107-1、L107-2、L107-3)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中长期开发项目、在研和完成的重点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技术贸易、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