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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邮电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区电话声讯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0 生效日期: 2000-01-20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内蒙古自治区邮电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内价费发[2000]10号

 各盟市物价工商局,邮电局,二连、满州里市物价局,各旗县电信局、各电话声讯信息台:
  随着我区邮电通信事业的不断发展,电话声讯信息服务范围逐步拓展,为规范电话声讯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满足社会电话用户对信息的不同需求,促进我区声讯信息市场良性发展,现将我区电话声讯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声讯服务收费标准
  1、专家坐台,开办各类咨询,信息费按每分钟1.20元收取。
  2、自办金融、保险、税务和人才就业、房地产、物资供求、医疗、家教、交通运输、电脑等咨询业务热线的信息费按每分钟1.00元收取。
  3、与新闻媒体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办各类社会调查、投票活动等等,信息费按每分钟0.80元收取。
  4、各类热线主持,专家沙龙按每分钟0.80元收取。
  5、其它类信息0.60元/分钟。

  二、自动声讯服务收费标准
  元  分
  传消费指南
  公共服务.旅游.科技.体育运动.科普知识.青少年专题. 0  40
  儿童天地.餐饮.美食.家政百科.医疗保健每分钟
  文化艺术.恋爱.婚姻.家庭.服饰美容与社交礼仪.心理  0  60
  咨询每分钟
  商业市场及行情.生产资料市场及行情.工业概况.农林  0  80
  牧渔.企业及企业管理.交通运输每分钟
  联办节目  2  00
  联办特殊类节目  3  00

  三、各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用户每月使用信息可实行信息费最高限价及限价外的优惠办法。
  限价标准和办法自行制定并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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