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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3 生效日期: 2005-09-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
  最近,获悉河北一家敬老院发生了集体中毒事件(9月19日《新民晚报》),市委刘云耕副书记非常重视,专门批示我局:“要特别重视敬老院、儿福院等食品安全。”为了加强本市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日托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等食品安全管理,预防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就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消化道疾病等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的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国庆节前深入到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日托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检查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督促岗位责任制落实,抓好食品采购、清洗、加工、保温环节工作,制定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通过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日托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的有关人员,集中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和烹饪卫生、预防消化道疾病知识的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专题板报宣传,使上述机构中的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熟悉、了解食品安全、烹饪卫生和秋季预防消化道疾病的常识。
  三、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日托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和室内外环境的清扫,同事实施灭蚊灭蝇灭蟑螂行动,配置必要的杀虫用品,确保机构环境清洁、食品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
  四、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日托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在食品安全和秋季预防肠道疾病工作中发现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按程序分别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局社会福利处。
  上海市民政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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