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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状况的专项调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3 生效日期: 2005-09-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习生活状况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05]92号)精神,决定在本市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状况的专项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中小学学生校内、校外和假期学习生活的情况,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有关人员对中小学学生学习生活状况的看法等。调查对象为选定学校(见附件)的校长,每校两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不包括住校学生的家长)。被调查教学班的确定方法是:高中阶段,在二年级中选班号排在第一的班,三年级中选班号排在最后的班;初中阶段,在二年级中选班号排在最后的班,三年级中选班号排在第一的班;小学阶段,在四年级中选班号排在最后的班,毕业年级选班号排在第一的班。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方式进行,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请各有关学校配合并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单位:上海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曹曼丽焦小峰柴琼骅
  联系电话:53851546 23116703 53857706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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