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包括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营业范围的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4)168号)、《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建管(2004)90号)和《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4)127号,附件一)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机构设在厅建设处。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作为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其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并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按附件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人数一览表)执行。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将不得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活动。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两部分,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编写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指导书》,已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进行,考试时间180分钟,由水利部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考卷。
四、能力考核包括对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业绩等的考核认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标准为:
(一)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能力考核表见附件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
五、省水利厅将于2004年10月~12月对安全生产考核人员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班(自愿参加)”。培训内容为: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三)水利水电工程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求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向所在施工单位报名,填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一式两份),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水利厅考核。
为保证在年内完成考核工作,请各施工单位收到本通知后,于2004年10月15日前,将被考核人员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一式两份和一寸彩色半身近照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送省水利厅建设处。厅直单位所属施工企业、非水利系统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可直接报建设处。
联系人:朱小燕唐昌焕
联系电话:027一8722168387221686
传真:027一87221688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4)127号(略)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人数一览表(略)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