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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5 生效日期: 2004-03-15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襄樊市分行制订的《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襄樊市分行)

2004年2月26日

   我市是全国第二个吨粮市,也是湖北省重要的中稻产区,水稻常年种植面积240万亩左右,是全市第二大粮食作物。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粮食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现就推进我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思路推进优质水稻产业化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优质高产高效为前提,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构建优质水稻优势产业带为重要内容,以优质订单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价格杠杆为手段,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设优质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引导我市稻米产业向优质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提高其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依据市场变化,调整优化稻米品质结构,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开展优质水稻订单经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需求。
   2、农民增收原则。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第一目标,把农民增收与企业增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3、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通过宣传引导,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服务,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吸引农民参与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
   4、因地制宜原则。选择水肥条件好、农村干部群众素质较高的地方实施优质水稻规模化开发,确保开发工作取得成效。
   5、产业化经营原则。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行政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形成优质水稻产业链。

  二、开发目标
   (一)订单面积。2004年度优质水稻订单开发面积为20万亩,实施区域为襄阳、枣阳、宜城、南漳、谷城、老河口、襄城、樊城等八个县(市)区。各县(市)区至少应建立一个规模在3万亩以上的优质水稻订单种植基地。
   (二)产量目标。通过技物配套规范种植,使平均亩产达到650公斤以上。
   (三)品质目标。普及三级优质稻米,主攻二级优质稻米。即80%要达到三级优质稻米,其中30%以上达到二级优质稻米。

  三、运作方式
   (一)统一品种。“两优培九”是国家两系杂交稻“863”课题组科研成果,具有品质优(达到国家二级优质米标准)、产量高(亩产可达700公斤)等特点,被湖北省确定为杂交优质稻主推品种。我市经过4年的引进、示范和试制种,效果很好,发展潜力大,可作为我市优质水稻订单基地建设的主导品种。
   (二)统一供种。由市农业局统一组织向订单基地农户提供“两优培九”育种人邹江石研究员所在的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质量标准的“两优培九”种子,播种前以村为单位统一购种。种子质量由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负责。
   (三)统一技术服务。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订统一的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并牵头组织县(市)、区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技站,按照规程抓好20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基地的技术服务,每1万亩配备1名农技人员,层层签订技术服务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验收、奖罚兑现。出现技术服务问题,造成农民减收的,由农技中心和农技人员负责赔偿。
   (四)统一质量标准。实施区域基地农户按照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要求,在农技人员的指导下抓好田间管理、防病治虫等工作,减少农用化学品的施用,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脱粒方式上,采取机械脱粒,确保达到国家优质粮质量标准和实现普及三级优质稻米、主攻二级优质稻米的开发目标。
   (五)统一订单收购。播种前由市粮食局提前向农民公布收购质量标准,并组织粮食企业根据国家优质粮质量标准和优质优价原则与种植基地农民签订收购合同,按高于普通品种市场价(市场价参考当时当地其它水稻品种收购价)3~5%的价格收购全部达到质量标准的商品稻谷,且要做到不限收、不压级压价,严格履行合同,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襄樊市分行分管领导及市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服务组,技术服务组由市、县(市)区农技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采取扶持政策。以科研项目为载体,支持农技推广部门开展无公害生产技术示范推广,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金不足问题,保证收购资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到位。
   (三)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服务组研究制定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主要包括增产新技术的试验研究与集成配套、物化技术的应用试验、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举办高产样板、开展高产攻关等。
   (四)明确工作职责。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种子,确保种子质量,与乡(镇、办事处)签订“两优培九”种子购销合同并负责向农民提供种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组织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人员,向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技服务,并与订单乡镇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粮食部门要组织订单基地所在地的粮食企业在播种前与订单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保证订单面积的落实,保证在农民收割后按订单合同要求收购,保护订单农户的利益。农业发展银行在保证按时收回贷款利息的前提下,按政策及时足额提供订单收购资金。财政部门按国家政策要求为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提供财政支持。
   (五)加强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办检查,组织开展年度项目现场观摩与总结交流活动,协调解决产业化开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此项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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