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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9 生效日期: 2003-12-19
发布部门: 湖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稻鸭共育”技术是一项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成熟的农业优新技术。有利于无公害、绿色稻米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养殖业尤其是水禽业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农村能源、综合防治水稻病虫、优质稻生产等技术的组装配套输入,有利于推进优质稻米、生猪、水禽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板块基地建设及其产业化经营。
  遵照俞正声书记关于稻鸭共育“是一件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希望农业厅扎扎实实抓好示范区建设,找出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的好路子”的指示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特别是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宣传农民,组织农民,办好示范样板,为加速“稻鸭共育”技术的推广,为农民从种养业中获得更多的收入作出贡献。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
  “稻鸭共育”是以优质稻为中心、以稻鸭生态种养为重点、以频振灯诱蛾和沼气肥配合运用为特色的优质节本高效生态稻米生产综合技术体系。目前,我国主要在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江西云南等省示范推广。2003年8月,农业部种植业司组织南方10个水稻主产省(区)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和有关专家,观摩了湖南湖北“稻鸭共育”生产现场,一致认为该项技术是一条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于一体的成熟的农业优新技术。为了加快发展安全食品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   一、示范区域
  选择在水稻优势区域和养鸭基础好,农民种养技术熟练,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重点示范推广“稻鸭共育”技术。2004年重点在两大区域示范推广。
  1、江汉平原示范区:包括仙桃、潜江、江陵、监利、洪湖等5个县市。
  2、鄂东南示范区:包括黄梅、浠水、蕲春、武穴4个县市。
  二、发展目标
  1、工作目标:2004年每县“稻鸭共育”核心示范区不少于5000亩,有条件的力争达到1-2万亩。上述9个县市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县市推广“稻鸭共育”5-10万亩,带动全省“稻鸭共育”技术推广到100-200万亩,稻田养鸭发展到1000万只以上,比2003年出笼鸭增长30%。
  2、经济效益目标:节省除草、除虫施药用工、节省化肥农药投入、降低病虫基数,提高经济效益,每亩节本、增效增收150元左右,项目区每年为农民增加收入1.5亿元以上。
  3、生态效益目标: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大气的甲烷含量,稻田及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优化,生产的稻米、肉鸭符合优质和无公害标准,实现可持续发展。
  4、社会效益目标:通过“稻鸭共育”综合技术配套输入,生产生态稻米、生态肉鸭,向社会提供无害、可口的商品,满足人们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
  5、产业化经营目标:通过契约合同形式,将示范区优质生态稻米、肉鸭与稻米、鸭制品加工企业或蛋鸭生产大户连接起来,实行原料产品与加工企业的对接,实现农民、企业“双赢”。
  三、“稻鸭共育”模式选择
  从我省实际出发,当前主要选择以下两种模式:
  1、种养结合模式。就是以农户为单位,按水稻面积多少,每亩稻田投放12-15只野性较强的肉蛋兼用型鸭,以3—5亩为一个种养结合小区并围网。在每个小区的稻田田头置放木制鸭舍,白天将鸭放进稻田,夜间将鸭收进鸭舍。这种模式无论是平原湖区还是丘陵地区的稻田,均可推广应用。
  2、分户种养模式。就是通过专业养鸭户的群鸭与一定面积的水稻相配套,按每亩稻田投放12—15只鸭的标准,确定群鸭与稻田面积的配比。专业养鸭户在稻田旁建设鸭棚,利用或开挖相应面积的水面,做到鸭棚大小、鸭苗数量、水稻面积相匹配。白天将鸭投入稻田放养,夜晚回收饲喂。这种模式可在低湖地区推广。
  四、“稻鸭共育”技术示范运作
  1、稻、鸭、沼、猪、诱蛾灯结合。按照相互利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良性循环的原则,在优势水稻集中产区推广“稻鸭共育”技术,发展农村沼气,促进养猪业和无公害农业的发展。用猪粪尿产沼气,用沼渣肥水稻,鸭子在稻田觅食,用频振灯诱捕害虫,通过几个方面的共同作用生产出生态稻米、肉鸭,实现种养业齐发展,农业效益大提高。
  2、社会资源有机结合。“稻鸭共育”投入回报率相对较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但必须给予一定的启动性资金投入做出示范,才能引发农民的积极性。这种投入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有关方面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主要抓好推广“稻鸭共育”技术的五个结合。一是与沼气项目结合;二是与优质稻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合,建设标准化稻田;三是与水稻优势板块、水禽特色基地结合;四是与特色产品基地、综合防治病虫项目结合;五是与水稻机械化作业结合。通过五个方面的项目、资金、力量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起到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效果。
  3、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结合。“稻鸭共育”涉及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产前,农业部门抓好技术培训,对示范基地提供对路的优质高产水稻、鸭等品种,尤其要做好鸭苗产需双方的衔接;产中,农业、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全程技术指导;产后,充分利用武汉新博泰集团肉鸭加工的优势,在项目实施前就应做好产地与“新博泰”等龙头企业的衔接,运用产购合同形式,疏理流通渠道,确定最终产品的销售对象。
  4、农科教结合。厅里组建“稻鸭共育”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省农技推广总站、省畜牧局、省农科院侧重于技术培训与推广,华中农大侧重于理论和“稻鸭共育”技术的深化提高研究。通过实施农科教结合,为“稻鸭共育”提供技术服务和理论支撑。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专班。由省农业厅厅长挂帅、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种植业处、省畜牧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农业产业化处、科教处、省农技推广总站、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省农机化办负责同志组成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种植业处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的协调、管理和项目的安排、检查、督办。同时组建技术指导小组,由省农技总站、省畜牧局、华中农大、省农科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2、分级举办示范样板。省厅农技推广总站、省畜牧局负责与仙桃市共同举办万亩“稻鸭共育”生产大样板;各相关市州、县也应办好本地的样板,组织农技人员到样板点摸经验、作示范。
  3、实行分工负责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农技推广总站、省畜牧局负责相应技术培训、组织优质稻种子、鸭苗供应、标准化栽培和稻鸭疫病防治;能源办、农机办在示范区域内实施农村能源项目计划,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农业产业化处、科教处负责相关项目资金的协调、安排;各县市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实行统一操作技术规程、统一技术指导培训、统一供应鸭苗、统一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统一签订产销合同等“五统一”。示范区必要的启动资金,争取各地财政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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