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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8 生效日期: 2003-12-18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鄂政发[2003]4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保护和提高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物资,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直接、更有力、更明确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粮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实际行动到位。
  新形势下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正确处理调整农业结构与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做到一手抓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一手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五个不动摇”,即坚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不动摇,坚持发挥粮食优势不动摇,坚持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生产积极性不动摇,坚持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不动摇,坚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不动摇。

  二、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耕地是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耕地安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各地要把保护耕地作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点,使“藏粮于库”转变为“藏粮于地”与“藏粮于库”有机结合。一是要严格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切实控制征地规模。要加强对占用土地的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并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居民建房占地,对征而未用、占而未用的土地要责令限期收回,恢复农业用途。在经济发展较快、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异地占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在全省普遍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大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批乱占和滥用耕地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三是严禁在基本农田里挖鱼塘、种树和从事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要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从2004年起,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主要用于恢复和提高粮食主产区的耕地质量,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地要采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生物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农田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耕地产出率。

  三、强化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粮食主产区基本建设投入力度。2004年,省级财政增加粮食基建投资,主要用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内基地板块的良种工程、科研攻关及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地方财政也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支持力度。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切实抓好防洪保安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粮食主产区的抗旱排涝能力。要抢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工建设的机遇,抓紧做好相关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申报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尽快启动,加快建设进度。要调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结构,按照优质、高产、稳产的要求,在粮食主产区安排一批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004年,省安排5亿元资金,启动若干个连片种植万亩以上规模的标准化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区。
  抓好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2004年,省优先启动优质水稻、小麦两个粮食品种优势产业带建设,并把产业带的建设落实到生产基地,把生产基地的建设落实到具体项目,把具体项目落实到责任主体,力争用2-3年时间,把两个产业带建设成为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支撑区。在巩固提高荆州、孝感、襄樊等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生产能力的同时,争取新增1-2个国家级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各市、州、县都要因地制宜抓好本地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
  支持粮食主产区乡村公路建设。省继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2004年,抓紧完成粮食主产区的乡村公路路基建设;2005年,完成粮食主产区通乡、通村公路6000公里,提前实现通达、通畅目标。各地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高乡村公路建设质量。
  加强粮食主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省新增的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各地要继续抓好粮食主产区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安全、实用、可靠的卫生防疫体系。要抓好血吸虫病防治,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
  粮食问题的解决同样要依靠科技进步。一是要整合科技力量,加大对粮食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强粮食科技攻关。二是要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要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加快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扩繁,提高统一供种率,大力推广轻型简化栽培、保优栽培、无公害生产、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技术。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大型农机具的更新改造,提高粮食生产的技术装备水平。三是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把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开。国家重点支持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员、定任务,并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对从事经营性的农技人员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四是要抓好粮食生产专业技能的培训。把粮食生产的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尽快传授给农民,落实到田间地头。

  五、努力提高粮食产业的整体效益
  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注重提高粮食产业的整体效益。一是要树立大效益观念。由过去注重单纯的种植效益,转变到重视种植、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整体效益;由过去只重视产量最大化,转变到重视效益最大化。二是推进粮食精深加工。要组织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2004年全省粮食订单收购量力争达到总收购量的60%以上,其中粮食主产区达到70%以上。各地要支持粮食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开发能够占领潜在市场的产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粮食加工企业要整合资源,加快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扩大加工能力,发展主导产品,培植知名品牌,逐步向集团化方向发展。争取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省粮食加工增值的比例由目前的1∶0.8提高到1∶1.2。三是要扩大粮食直补范围。从2004年起,省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5亿元资金,直接补贴到种粮农户。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领导,实行直补资金管理县(市)长负责制。各县(市)政府要成立由计划、财政、农业、粮食、物价、农发行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粮食直补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种粮农户,从而调动农民种粮卖粮的积极性。四是要改进和完善对储备粮的管理方式:储粮点应主要设立在销区、边区和山区;储备粮要制订定期轮换制度,改分散布点为相对集中;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全省粮食储备总量应不低于8亿斤;继续实行省长负责制下的分级负责制,建立粮食产销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的管理。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为了防止人为地调减(增)粮食损溢,各级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应制定粮食保管损溢的管理办法,对虚报粮食库存,严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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