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三明市物价局关于建宁县里心镇岩下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3 生效日期: 2003-07-23
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明价[2003]189号
建宁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建宁县里心镇岩下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建价(2003)21号)悉。根据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暂核定你县里心镇岩下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194元/千瓦时。
  本批复自该电站电量上县网之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