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南通市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清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12 生效日期: 2002-11-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通政发[20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南通市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清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清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二年十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行为,切实解决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领域中存在的违规用地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清理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90号)和《江苏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精神,对1998年以来批准项目立项,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已建和在建的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进行了逐项调查和登记造册。现就此次专项清理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海安县原住房发展中心1994年征用的土地7.09公顷,现有2.5580公顷的土地至今仍未开发,由海安县政府收回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启东中学2001年因建教师宿舍楼拨用土地0.15公顷,现仍有0.0660公顷的土地未利用,由启东市政府将该幅土地收归土地储备库。

  三、海门市房地产管理处1999-2000年先后建了8幢经济适用房,其中临路的2幢底层建成了商业门面房,面积1723平方米,由海门市政府对其按实际土地评估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南通市第二干休所于2000年申请建设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休干部安置房,批准划拨土地1.76公顷,批准建筑面积30446平方米。现除7号楼未竣工外(全部安置拆迁户),其余8幢住宅楼全部竣工。已建住宅除安置第四批、第五批军休干部以及本所按规定予以享受的工作人员和部分拆迁户外,另有144套、建筑面积1.9 万平方米,已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售价对外出售。对出售的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占土地面积1.21公顷)的住宅,其使用的土地按市区2000年4月当时的地价标准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五、如东健桥医药公司以划拨土地翻建商住楼, 底层479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对外出租。由如东县政府对其分摊的土地面积比照邻近地价,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六、如东县建工局拨用0.1667公顷土地集资建职工住宅楼,超标准用地0.0380公顷,县委党校拨用0.0749公顷土地建经济适用房,未按规范程序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由如东县政府对这两个单位先按违法用地处罚后,予以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七、如东县教育局利用0.3770公顷国有划拨土地建经济适用房,该项目2001年开工,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供地政策,由如东县政府对其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八、海门军转办将一幅0.1078公顷用于建军转干部安置楼的土地擅自转让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土地批租专项治理中,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对该地块补办了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15.6310万元。军转办'非法转让土地'一案由海门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处罚。
  以上各项应在12月31日前处理完毕。处理过程中碰到的难以解决的政策、法律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区和各县(市)在清理经济适用房中发现有少数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和少数购房者超过规定享受面积的,由市、县(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购房名册移交给各地清房办公室,由清房办公室按省、市清房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2002年11月12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