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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6 生效日期: 2003-06-06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2003]160号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申请》(鄂航信字[2003]007号)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急 计价格[2002]1381号)和《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培训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2002]133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服务时,可按每户每年495元收取技术服务费。

  二、考虑到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专业性较强,需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参照外省同类价格水平,并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核定你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子系统专用设备培训费按每期(三天)300元/人收取(含教材费、教师课时费、上机费、证书费等费用),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随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四、实施收费前,必须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年度审验。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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