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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进一步改善全省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2 生效日期: 2003-04-12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办发[2003]12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和省直各部门围绕改善和优化投资软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全省上下重视软环境建设、积极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氛围已逐步形成。但是,软环境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始终。要通过坚持不懈、年复一年的艰苦工作,努力营造海内外投资者竞相在湖北投资兴业的可喜局面,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营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机制,营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优良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就2003年进一步改善全省投资软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体制创新工程,建设有利于吸纳投资的体制环境
  (1)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吸纳投资的主体。今年重点是培育一批在市场上有竞争力、资产状况良好、内部管理科学的优势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持东汽、武钢、鄂钢、红桃K、精伦电子等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壮大实力;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有优势的龙头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培育和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积极利用三峡工程即将发电的机遇,大力发展一批关联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改革,盘活和壮大一批企业。要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用国有企业的优良资产吸引、嫁接、置换外资和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转换企业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以此吸纳和带动各类投资者来湖北投资。

  (2)加快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机制。当前,重点是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交易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要通过深化改革,尽快消除现实中客观存在的所有制歧视、行业垄断以及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实行各类所有制企业和投资者一视同仁的政策。今后,除国家明文规定限制进入的领域外,都对境内外投资者开放。省外企业在我省投资以及私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市融资、进出口、使用外汇、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政府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取得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享受与省内企业、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3)高标准建设开发区。全省各类开发区要在原有政策优惠等因素逐渐弱化的条件下,依托自身在资源、地缘、人才、产业、机制等方面的优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创建综合投资环境新优势。今年要对全省各类开发区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实行淘汰取消一批、限期整改一批、重点建设一批,使开发区真正成为全省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示范区和吸纳海内外投资的主要载体。

 

二、实施行政提速工程,建设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环境
  (4)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在上一轮机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有效克服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互相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参照WTO规则,继续做好外经贸法规和其它政策性措施的清理工作。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下大力气再清理和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能精简的审批事项要精简,能改备案的改备案,需要保留的也要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增加透明度。要通过不断探索,使行政审批制度由事无巨细、样样报批逐步向宏观管理、重点审批的方向过渡。

  (5)继续认真解决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解决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已就清理29个多头执法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对已经明确的36项多层执法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市部门,实行属地管理。法制、编制、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年要继续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与继续解决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结合起来,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地方,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批复精神,按照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其他地方也要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一并考虑,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关于法律法规和WTO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各类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三、实施信用湖北工程,建设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6)树立政府和企业的诚信形象。各级政府务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对已经出台的政策,相关部门要经常听取投资者的意见,认真研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各地各部门务必依法确保领导人变更后合约执行的有效性。严肃查处“开门招商,关门宰客”的现象,各级政府都应做到“有诺必践,一诺千金”。今年,省、市、县各级都要下决心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的涉外纠纷,以取信于海内外投资者,重塑信用湖北的良好形象;各类企业都必须重合同、守信用。要继续抓好打击假冒伪劣、恶意逃废债和合同欺诈等方面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防止松劲,防止反弹回潮。要在全省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创名牌”活动,在全省上下形成“以诚信赢得声誉,以声誉赢得效益”的共识。要建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加快建设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对进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的企业定期予以公布,对诚实守信的企业予以表彰。今年,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规定》。

  (7)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与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外来投资者投诉处理机构,加大处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的力度。今年要把处理好外来客商投诉作为改善软环境的重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把处理外来客商投诉的网络、体系、制度建立起来。上半年进行调研,形成方案并进行部署,第3季度全面建立。投诉处理机构要以“依法办事、公平维权、化解矛盾、促进发展”为宗旨,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省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反映和通报企业投诉工作的动态和重大问题,对纠纷的解决提供指导和帮助;直接受理重大投诉案件,依法及时调解和处理。对那些受到多次投诉并经查实确有违法执法行为的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省级投诉处理机构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监察厅、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已经成立的联合办公中心或审批中心合作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形成“咨询—审批—投诉”一条龙服务。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湖北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一套科学、客观;可量化的指标,定期考核、评估各地各部门投资环境状况,推动投资环境的改善。建立健全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改善优化投资软环境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建设良好的企业营运环境
  (8)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各类投资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继续建立省领导联系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外来投资企业负担跟踪调查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控与管理。在对现有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公开收费内容和标准,简化收费方式,取消不合理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全省建立百名纳税大户排行榜,年底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前50名纳税大户进行隆重表彰,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全省形成“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共识。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优化投资环境的宣传力度。今年下半年,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改善投资环境湖北行”活动,对优化环境者予以推介和弘扬,对破坏投资环境者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要通过以上措施,促使人人关心环境,处处关心企业,时时为企业服务。

  (9)大力改善企业营运环境。今年要突出解决的问题是:改造提升现有机场功能,努力将武汉天河机场提升为国家枢纽机场之一和国际机场,并千方百计争取解决“落地签证”问题。解决好“大通关”问题,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湖北大通关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便捷的通关程序,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在物流的方便、畅通、快捷上多做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环保等国际认证,帮助企业打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帮助企业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在通信方面,为企业提供方便,帮助企业建立商务信息平台。在配套环境方面,要注重培育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我省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关联效应,为投资者到湖北兴办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配套条件。要围绕汽车、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出口和发展,解决环境配套问题,力争今年有较大突破。

  (10)发挥中介组织在改善投资软环境中的作用。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软环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要创办一批适合各类投资者需要的服务机构,包括引进世界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我省法律、会计、审计、金融、保险、资产评估、建筑设计、咨询、人才服务、信息服务等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投资者提供规范的中介服务,让各类投资企业将主要精力专注于自身的经营。要高度重视包括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在内的商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商会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维权、沟通、服务、协调、自律和管理功能。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企业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向政府反映并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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