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5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自治区统计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5)54号)精神,为搞好我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陈瑞贤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罗大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孔德工 市农业局副局长
冯李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 员: 杨如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建华 武鸣县副县长
宋日正 宾阳县副县长
蓝建东 横县县副县长
钟新存 上林县副县长
费 勇 马山县副县长
唐小若 隆安县副县长
杨忠善 兴宁区副区长
蒙显标 江南区副区长
刘代青 青秀区副区长
梁明志 西乡塘区副区长
农建进 邕宁区副区长
李 森 良庆区副区长
李孔全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国江 市粮食局副局长
石建中 市文化局副局长
梁英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苏拥挥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副主任
梁新莲 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杨如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内,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