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政策法规培训暨年检换证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12 生效日期: 2008-12-12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杭文广新印刷[2008]12号
各城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各印刷企业:
    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审核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浙新出发 [2008]9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印刷业管理,摸清印刷企业经营情况,规范印刷市场秩序,促进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12月15日—19日举办3期杭州市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政策法规培训班暨全市年检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
    4.政策法规书面测试。
    二、培训对象
    杭州市区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印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2008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和因变更法人等原因未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印刷企业法人代表须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
    三、换证范围
    1.杭州市区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印刷企业;
    2.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工作由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负责。
    四、换证培训须知
    1.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换证所需齐全材料的,准予审核换证。换证后的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
    2.书面考试合格者准予参加《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换证。请各印刷企业接通知后,相互转告,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五、各印刷企业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印刷经营许可证换证申报表》;
    2.《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培训时间安排
    1.江干区、下沙经济开发区印刷企业:2008年12月15日——16日,会期1天半。15日上午9:00开始报到,15日下午14:00培训,16日上午8:30开始培训、考试,中餐后结束;
    2.上城区、西湖区印刷企业:2008年12月16日——17日,会期1天半。16日下午15:00开始报到,17日上午8:30培训,17日下午14:00开始培训、考试,晚餐后结束;
    3.下城区、拱墅区、滨江区印刷企业: 2008年12月18 日——19日,会期1天半。18日上午9:00开始报到,下午14:00培训,19日上午8:30开始培训、考试,中餐后结束。
    七、培训地点
    临平大酒店。(余杭区临平西大街8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968070969
    联系电话:88228858、88228893;联系人:陈建明、蒋春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