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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关于福建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5 生效日期: 2003-01-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大
发布文号: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03年1月15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福建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苏增添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关于福建省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预算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马潞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3年全省预算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努力增收节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执行中的重大变更和超收使用,应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王建双副主任代表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任期的五年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民为本,依法履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完善立法工作新机制、强化监督工作新方式、拓展代表工作新领域、加强自身建设新路子等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创新,推进了依法治省进程,保障和促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常委会五年工作,概括出做好人大工作七个方面的体会,对于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担负起历史重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确宪法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认真贯彻代表法,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自觉贯彻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精心构筑“铁案工程”,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加大法院改革和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依法治省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审判机关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自觉贯彻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依法治省决议,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加大检察改革力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依法治省的要求,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与时俱进,认真履行检察机关职能,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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